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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的開場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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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資深大律師今日(三月七日)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的開場發言:

主席、各位委員:

  多謝主席和各位委員。相信大家對律政司的五個工作綱領範圍(即刑事檢控、民事法律、法律政策、法律草擬和國際法律)已相當熟悉。在二○一二至一三年度,律政司的總預算開支為12億5千50萬,較二○一一至一二年度的修訂預算開支增加11.5%(即1億2千8百多萬)。在來年,除了填補職位空缺之外,我們會增設31個包括首長及非首長專業律師和輔助人員的新職位,以應付對法律服務需求的增長。我們亦預期外判給私人執業律師辦理的案件及訴訟費用會有所增加。在外判案件予私人執業律師方面,在二○一二至一三年我們預計開支為2億3千5百多萬,較相應的二○一一至一二年度修訂預算開支增加7.6%。

  以下,我會重點講述律政司在新一個財政年度的主要工作。

綱領(一)──刑事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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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來年,刑事檢控科會繼續根據既定及公開的檢控政策指引,專業及公平地檢控案件。我們亦採取了措施加強檢控人員在訟辯及提供法律意見的質素。

  在來年,新入職的檢控人員會接受有關檢控的培訓,而在職檢控人員亦會繼續進修。同時,我們亦關心律政司以外的檢控培訓;一如我去年提及,我們聯同香港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安排了為有意加入律政司外判律師名單的新晉律師及大律師為期一天的培訓課程,之後他們被安排在督導下在裁判法院執行兩星期的檢控工作;這安排相當成功。我們會在下一個財政年度繼續推行。

綱領(二)──民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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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法律科就廣泛的民事法律事宜向政府各決策局和部門提供法律意見,並代表政府進行各種形式的民事訴訟及解決爭議的程序。民事法律科所處理的法律意見及訴訟個案涉及不同法律問題及領域,而工作更日益繁重。我們在過去數年已增撥資源,應付工作需求,來年亦不例外,民事法律科在來年的預算開支將會增加20.9%。

  民事法律科會繼續協助我和調解專責小組進一步推動調解服務的廣泛應用及發展。在草案委員會各委員努力下,《調解條例草案》的審議進展良好,就此讓我多謝各位草案委員會委員。我期望草案早日可以獲得通過,成為法例,為調解工作提供一個法律的規範。

  一如往年,我預期民事法律科的工作繼續主要會是涉及公法案件,尤其是處理涉及憲法上具有重要影響的公法案件。

綱領(三)──法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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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其中一個重要的政策目標是提高香港作為區域性的法律服務和解決爭議中心的地位。在下一年度,我們會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及最新的補充協議八的框架下,探索完善兩地律師事務所聯營方式。另外,我們會充分利用與深圳市政府簽訂的《法律合作安排》,爭取擴展香港律師及專業仲裁人員在深圳前海的業務,而上述安排就促進兩地之間的法律事務提供一個新的平台及溝通機制。在向內地服務使用者推介香港法律服務方面,我們擬聯同香港的法律及仲裁服務專業以及香港貿易發展局,今年九月在廣州舉辦大型研討會,以接觸有可能使用香港法律服務的內地商業單位及執業律師。

綱領(四)──法律草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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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草擬科會繼續按各決策局的要求,提供高質素的專業法律草擬服務,並為決策局提供有關的法律意見。

  我們正繼續檢視如何進一步讓公眾更有效地掌握到法例的內容,包括考慮在草擬大型的條例時,使用例子及新的編碼安排。立法會已通過了《法例發佈條例》。該條例讓我們可以建立具有法律地位的香港法例電子資料庫。我們已開展了成立資料庫的招標程序。

綱領(五)──國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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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年,國際法律科會繼續就國際法律事宜提供意見,商談國際協議或在這些商談中擔當法律顧問,以及處理國際司法合作的請求,以確保香港的利益。我們亦會繼續處理和統籌由香港特區提出和所收到的有關移交逃犯及被判刑者、司法互助及國際擄拐兒童個案的請求。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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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剛才概述了律政司在新的財政年度的各項主要工作。律政司的同事和我樂意為各委員提供進一步的資料。

  多謝各位。



2012年3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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