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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的開場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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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今日(三月五日)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我會向各位議員介紹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在二○一二至一三年度的預算開支和來年的工作重點。

(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的預算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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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二○一二至一三年度,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獲分配四億五千九百六十萬元,較二○一一至一二年度的修訂預算增加六千七百一十萬元(約百分之十七)。

  預算增加的撥款主要用於以下項目:

(1)支付在二○一一年十二月在台灣成立的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全面運作的開支;

(2)支付分別於二○一二年一月和二月成立的駐重慶及駐福建聯絡處的運作開支;

(3)在內地加強宣傳及推廣活動,包括籌辦香港特區成立十五周年慶祝活動;

(4)加強對平等機會和人權推廣工作的支援;

(5)增撥資助金,供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為實施《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修訂條文作準備,並實施新的條文;

(6)增撥資助金,進一步增強平等機會委員會的人手,以加強培訓和推廣工作;以及

(7)增撥資源,供籌辦與選舉有關的活動。

  批撥予內地及台灣辦事處的額外撥款為五千六百萬元。這數額已佔去大部分的新增資源。

(二)選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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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行政長官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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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二年行政長官選舉將於三月二十五日舉行。本局現正與選舉管理委員會緊密合作,進行所需的具體工作,確保選舉在按照有關法例,以及在公平、公開及公正的情況下舉行。

二○一二年立法會選舉及相關選舉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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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會與選舉管理委員會緊密合作,訂立具體安排,確保二○一二年立法會選舉及相關選舉安排在按照有關法例,以及在公平、公開及誠實的情況下舉行。選舉管理委員會現正就二○一二年立法會選舉擬訂具體安排,並即將就有關安排諮詢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

選民登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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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應公眾對選民申報的住址的關注,我們已迅速檢討了現行選民登記制度,提出了建議優化措施,並於去年十二月與立法會議員進行討論。經考慮議員的意見後,我們已於今年初開始實施四項措施,包括強化查核、加強宣傳、加強與有關部門進行資料核對的工作、以及額外查核被拆卸或即將被拆卸建築物的名單,希望即時改善現有制度。另外,我們剛剛在三月二日完成就其他的建議優化措施作的公眾諮詢。在完成整理收到的意見後,我們會向政制事務委員會匯報。

  另一方面,政府會在三月底舉行大型的選民登記運動,鼓勵更多合資格人士登記,以在九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中投票。我們亦會藉茬o個機會,提醒市民就選民登記方面須提供真確的住址。我們會在三月份的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介紹選民登記運動的詳情。

(三)個人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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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個人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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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會繼續透過公眾教育和宣傳等活動,促進公眾對人權的認識、尊重及保障,包括推廣與個人資料私隱有關的個人權利,性別、家庭崗位、種族、不同性傾向人士及跨性別人士的平等機會,及兒童權利。

  在二○一二至一三年度,局方在人權方面的開支預算,包括平等機會委員會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的資助,為一億六千七百一十萬元,較二○一一至一二年度修訂預算的一億五千八百一十萬元增加了百分之六。

平機會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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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機會繼續負責實施四條反歧視條例。為進一步增加平機會的人手,以加強其培訓及宣傳工作,我們於二○一二至一三年度將向平機會增加資助。平機會的總撥款額為九千零八十萬元,與二○一一至一二年度的修訂預算比較,增長淨額為二百六十萬元(即增長百分之二點九)。

保障個人資料私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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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在去年七月向立法會提交了《2011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以加強對個人資料私隱的保障。法案委員會已召開了十次會議,我們會繼續與委員會緊密工作,以期盡早通過《條例草案》。

  與此同時,政府致力為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提供更多資源,加強執法和宣傳工作。在二○一二至一三年度,我們建議向公署撥款六千零三十萬元。扣除在二○一一至一二年底屆滿的有時限撥款,二○一二至一三年度的撥款相對二○一一至一二年度的撥款增加九百九十萬元,其中八百九十萬元讓公署開設九個職位籌備及實施《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新條文、推行法律協助計劃及宣傳新條文;其餘一百萬元撥款,供公署開設兩個職位,以加強其機構傳訊部和資訊科技部的人手。

法律改革委員會有關「纏擾行為」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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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為加強保障個人私隱,我們在去年十二月發出了《有關纏擾行為的諮詢文件》,邀請公眾就立法禁止纏擾行為的建議及擬議法例的主要內容提出意見。諮詢期至三月三十一日。諮詢工作完結後,我們會分析及綜合所得的意見,並擬備報告以推出建議的未來路向。

(四)內地事務及港台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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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二○一二至一三年度,有關綱領(3)內地及台灣辦事處工作的預算開支為一億八千一百四十萬元,較二○一一至一二年度的修訂預算增加百分之四十四點七,這增幅主要是用於在台灣設立的香港經濟貿易及文化辦事處和分別在重慶及福建設立的專責聯絡處的運作開支,以及用以在內地加強宣傳推廣活動。

香港特區配合國家「十二五」規劃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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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三月正式公布的國家「十二五」規劃,歷史性地把有關香港和澳門特區的內容單獨成章(《專章》)。《專章》詳述了香港特區在國家發展戰略中的重要功能定位,凸顯了中央政府對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大力支持,為香港的未來發展提供了歷史機遇,是香港配合國家五年規劃工作的一個重大突破。

  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於去年八月訪港,宣布了中央政府按照國家「十二五」規劃而制定的一系列支持香港進一步發展、深化與內地合作的具體政策措施。有關的三十多項政策措施(新支持政策措施)涵蓋經貿、金融、社會和民生、旅遊、粵港合作等領域,為香港特區落實國家「十二五」規劃的工作提供了堅實的政策框架。

  在二○一二至一三年度,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會繼續協助協調各政策局之間的工作;持續監察相關政策局及部門落實《專章》內容和各項新支持政策措施的進展;與內地有關當局聯繫;以及在區域合作的層面協助推展有關的工作。香港已與廣東省(包括深圳)、北京市、上海市,以及泛珠三角區域這些重點合作對象,建立合作機制。當中以粵港合作為重中之重。我們會繼續發揮優勢互補的精神,深化香港與內地的經濟合作,落實中央政府於十二五期末基本實現兩地服務貿易自由化的目標。

粵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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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粵港合作在過去一年有良好的發展。去年三月公布的國家「十二五」規劃,特別強調要深化粵港合作和落實《粵港合作框架協議》,並確認了《框架協議》中粵港合作的重要功能定位,凸顯了粵港合作在國家整體發展中的戰略地位和重要角色。在這基礎上,粵港雙方於本年一月簽訂了《2012年重點工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會繼續和廣東省保持聯繫,統籌特區相關政策局的有關工作,為粵港合作爭取實質而具體的成果。

前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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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方面,根據兩地政府的共識,前海由深圳市政府主導和開發管理,特區政府會繼續為其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探討和制訂提供意見。有關意見主要是反映業界的政策需求和協助在前海打造便利營商的環境。特區政府亦一直積極配合深圳當局的宣傳和推廣工作,向香港企業、專業界別及服務提供者介紹前海將會帶來的商機,希望協助業界把握機會利用前海開拓內地市場。

南沙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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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南沙發展方面,穗港雙方於去年八月簽署了《關於穗港合作推進南沙新區發展意向書》,並於去年十二月召開第一次專責小組會議,就南沙發展方向交換意見。特區政府會繼續與廣州市政府保持緊密聯繫,推動在南沙促進港資企業轉型升級,建立CEPA(《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先行先試綜合合作示範區,及推動社會服務及民生福利方面的合作。

成立重慶及福建聯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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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在二○一一至一二年《施政報告》中提出成立重慶和福建聯絡處,以加強香港特區與成渝經濟區及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聯繫,為港商開拓新的商機。

  我們於二○一二至一三年分別預留了九百六十萬元和九百七十萬元在駐成都辦事處和駐粵辦事處轄下開辦重慶聯絡處和福建聯絡處,當中包括支付員工薪金支出。重慶聯絡處和福建聯絡處已分別於一月和二月展開初步運作。

  我們預期兩個聯絡處的成立,有助香港進一步深化與內地的經濟合作,為香港經濟持續增長提供更大動力。聯絡處可全面加強香港特區政府、企業和民間與成渝和海西地區的交流;促進改善港商在當地的營商環境,向它們提供更適切的支援;為香港服務業界開拓西部廣闊的場,把握新一輪西部大開發的商機;以及在兩岸更緊密經貿金融往來的進程中發揮香港的優勢和特殊角色。

  來年,特區各內地辦事處及在台灣設立的香港經濟貿易及文化辦事處會繼續靈活調撥資源,加強與中央及各覆蓋地方的當地政府,以及台灣有關當局和機構的聯繫,並推動在經貿關係、投資推廣等方面的工作。各辦事處會繼續密切留意其覆蓋地區的最新發展,與當地的港商保持密切的聯繫,協助他們取得營商的最新資料,並通過適當的渠道,反映他們共同關注的事項。

港台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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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繼續透過「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及台方的「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這個直接溝通平台,與台灣積極和務實地推展多個雙方同意開展並涉及公共政策的優先合作範疇。

  過去一年,「協」「策」兩會在各方面均取得不錯的成果:

(1)二○一一年八月,雙方監管機構就銀行業監管合作亦簽訂了《瞭解備忘錄》。

(2)繼香港旅遊發展局在台北的正式辦事處於二○一一年九月開幕,香港的綜合性辦事機構「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亦於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開始運作。辦事處會協助政府及「協進會」舉辦活動以加強與台灣的交流和宣傳香港,長遠地促進港台更緊密的經貿文化關係。

(3)雙方於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簽署了航空運輸協議,增加香港與台灣方面的客運和貨運班次、航點和客貨運量。這將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及區域航空樞紐的地位。

  展望將來,我們會繼續就其他範疇,例如醫療壎穻X作、航運收入避免雙重徵稅、保險業監管合作等,積極與台方商討進一步合作。

推廣《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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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在二○一二至一三年度預留了一千六百萬元撥款推廣《基本法》。我們會繼續:

(1)利用電子傳媒;

(2)舉辦多元化地區活動,例如巡迴展覽、嘉年華等;以及

(3)加強與民間組織合作,以加深市民對《基本法》的關注和了解。

  我的介紹完畢,我樂意解答議員有關上述預算開支的其他問題。



2012年3月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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