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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食肆被罰暫停營業兩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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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大仙一間食肆經營者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及容許員工在後巷洗滌餐具,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店鋪名為「陳儀興飯店」,位於新蒲崗祟齡街40號地下,由今日(二月二十九日)至三月十三日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說:「有關店鋪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去年八月和十一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七千元。本署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十五分,店鋪因此須停牌十四天。」

  有關持牌人二○一○年十二月和去年二月,亦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而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九千五百元,因而被記下三十分,店鋪於去年五月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2012年2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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