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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七題:租者置其屋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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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二十九日)立法會會議上劉江華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的書面答覆:
問題:

  現時很多租者置其屋計劃屋h(租置屋h)的租戶表示仍然希望選購租住多年的公共房屋(公屋)單位。根據現行政策,現居於租置屋h的租戶購買其租住單位的特別折扣優惠,只適用於在租約生效日起計兩年內購買單位的租戶,於第三年或以後才購買單位的租戶則不獲此優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截至二○一一年十二月,已購入其租住單位的租置屋h租戶總數為何;當中享有全額和半額特別折扣優惠,以及不獲任何特別折扣優惠的租戶數目分別為何;

(二)當局會否考慮修改現行政策,放寬上述特別折扣優惠的限制,讓已租住單位超過兩年的租戶購買單位時可享有該等優惠;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當局自二○○五至二○○六年度推出第六期乙租者置其屋計劃後已終止該計劃,但仍有很多公屋租戶希望購買其租住單位,當局會否重新考慮推出新一期的租置計劃;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於一九九八年推出「租者置其屋計劃」(租置計劃),以達到當時於十年內全港七成家庭置業的政策目標,讓公屋租戶可選擇以折扣價購買所居住單位。

  政府在二○○二年時為房屋政策重新定位,決定繼續為沒有能力租住私人樓宇的低收入家庭提供公屋,並以維持一般輪候冊申請人的平均輪候時間在三年左右為目標,但不再採用置業比例為指標。因此,房委會決定在二○○五年推出第六期乙租置計劃後,終止有關計劃。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我現答覆如下:

(一)及(二)根據房委會的政策,租戶在租置計劃屋h推出單位發售起計首兩年,或新租戶在租約生效日起兩年內購買單位,可享有特別折扣優惠。首年購買單位可享全額特別折扣優惠,第二年則可享半額特別折扣優惠。有關的政策已沿用多年,並廣為租戶了解,我們在現階段沒有計劃修改現行政策。

  截至二○一一年十二月底,共有約119 800個租戶已購入其租置單位,當中,在購買單位時享有全額特別折扣優惠的租戶總數約114 500戶,享有半額特別折扣優惠的租戶約1 000戶,而無享有特別折扣優惠的租戶約4 300戶。

(三)回收公屋單位是供應輪候冊申請者的重要來源。如果把公屋單位售予租戶,有關單位便不能再用作編配之用,從而影響公屋單位的流轉及供應,削弱房委會維持一般輪候冊申請者平均輪候時間在三年左右的能力。現時公屋輪候冊上有逾165 000個申請,任何影響房委會編配公屋給輪候冊申請者的措施,均不可取。

  此外,自租置計劃推出以來,房委會在管理租置屋h的公屋單位亦面對不少問題。在租置屋h堙A房委會的屋h管理政策不能全面執行,情況並不理想。舉例來說,現時所有租置屋h均沒有在公共地方實行屋h管理扣分制,房委會只能處理只屬出租單位內的不當行為。

  基於上述原因,我們沒有打算復推租置計劃。不過,根據現行政策,現居於租置屋h的租戶仍可選擇購買其租住單位。有意置業的公屋居民,亦可於第二市場購買未補價的租置計劃公屋單位和居屋單位。



2012年2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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