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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利沙伯醫院就一宗器官捐贈及移植個案的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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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醫院管理局發出:

  伊利沙伯醫院發言人今日(二月二十三日)就一宗器官捐贈及移植個案有以下公布:

  一名51歲女病人於本(二)月十八日因中風入院治療,經搶救無效,於二月二十日不幸逝世。根據臨床評估,病人的心臟、肝臟、兩個腎臟及一對眼角膜情況良好,適合用作器官移植。醫生遂與病人家屬商討,並獲家人同意捐贈死者器官。院方隨即聯絡有關醫院為合適病人安排器官移植手術。

  有關器官移植手術於二月二十一日分別在瑪麗醫院及本院進行。其中一名51歲心臟衰竭男病人及一名38歲患有肝昏迷的男病人在瑪麗醫院分別進行心臟移植及肝臟移植,而一名41歲女病人及一名54歲女病人則分別在本院及瑪麗醫院接受腎臟移植。在有關手術進行前,醫生均根據既定的器官捐贈及移植指引詳細評估器官條件、受惠病人臨床情況及整體風險,與病人和家屬商討及同意後進行手術。各項手術順利完成,其中接受心臟移植手術的男病人因多重器官衰竭,於今日凌晨不幸逝世,而其餘三名受惠病人仍在有關醫院留醫,均情況穩定。

  醫護人員在切除器官的過程中,發現器官捐贈者胸腺位置有一個約3.5 x 1.5 x 3厘米的胸腺瘤,臨床評估認為屬良性。在考慮器官捐贈及移植的臨床條件和風險評估後,認為適宜進行器官移植。本院其後為腫瘤組織進行化驗,於昨日(二月二十二日)得出詳細化驗結果,顯示死者胸腺瘤為早期胸腺上皮瘤,屬於罕有類別。

  院方立即就個案再次評估風險,並知會有關醫院,各院的醫生已於今日安排與病人及家屬會面,解釋情況,包括相關的風險及相應的跟進計劃。醫生會為各病人進行詳細檢查,及緊密跟進監察病人進展。而早前已送往香港獅子會眼庫的一對眼角膜,不會用作移植予病人,並會銷毀。

  公立醫院在考慮器官捐贈作移植手術用途時,醫生會根據醫院管理局(醫管局)規定的有關指引,評估受惠病人的情況及移植合適器官的急切性。按臨床腫瘤科專家評估,是次受惠病人因器官移植而受胸腺上皮瘤影響的風險極低。

  醫管局謹此再次感謝捐贈者家屬,支持器官移植,讓有需要的病人得以延續生命。



2012年2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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