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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六題: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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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馮檢基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交津計劃)已於去年十月開始接受申請。政府原本預計會有約43.6萬人符合申請資格,並假設有一半合資格人士(即21.8萬人)申請津貼。而政府就交津計劃申請撥款達48億500萬元,另外會額外增聘約200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至今交津計劃的申請人數及已發放的津貼總額為何,並按區議會分區分項列出獲全額(即每月$600)和半額(即每月$300)津貼的人數;當中有多少名申請人曾申請政府於二○○七年以試驗形式推出的交通費支援計劃(試驗計劃),以及該數目佔試驗計劃申請人總數的百分比為何;此外,至今當局為交津計劃額外增聘的人手數目,以及相關行政開支為何;

(二)鑑於有報道指出,截至上月中旬,只有2.2萬宗交津計劃申請,遠遠少於政府原先的估計,當局有否瞭解及評估原因為何,是否包括入息限額太低、申請人須接受以住戶為基礎的經濟狀況審查、申請手續繁複和宣傳不足等因素;當局如何處理因錯估申請人數而浪費的開支和人手;會否在短期內制訂措施改善申請數目太少的情況;若否,原因為何;

(三)當局有否接獲任何試驗計劃的受惠人士有關實施交津計劃的查詢或投訴;若有,至今共收到多少個查詢或投訴,內容為何;當局有何方法(包括運用酌情權等),協助因交津計劃是以住戶為經濟狀況審查的基礎,而無法獲得津貼的低收入人士;及

(四)當局會否重新考慮盡快就交津計劃的入息限額和經濟狀況審查基礎等進行全面檢討,讓該計劃可真正減輕低收入在職人士的交通費負擔?

答覆:

主席︰

  就馮檢基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截至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勞工處共接獲24 308宗申請,涉及26 563名申請人,當中18 566人已獲發合共6,300萬元的津貼。按區議會分區劃分的獲批津貼的申請人數目載列於附件。

  在 26 563名申請人中,有8 412人居住於交通費支援計劃(支援計劃)涵蓋的四個地區(即屯門、元朗、北區及離島),當中2 747人曾獲批參加支援計劃,佔支援計劃獲批申請人總數6.3%。

  為推行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計劃),勞工處現時共增加了260名員工,他們每月的薪酬開支約為506萬元。

(二)當局較早時只是按住戶入息及工作時數的統計數字,推算有多少人可能受惠於計劃。但由於政府統計處沒有住戶資產的數據,所以我們未能估計當中有多少人同時符合計劃的資產要求。加上合資格人士最終是否申請津貼,以及何時遞交申請,涉及其他個人因素,因此,當時提供的數字只能作為一個粗略的參考,並非確實合資格或受惠人士的數目或目標。

  由於這是一項嶄新計劃,加上計劃容許申請人申請過去6至12個月的津貼,因此在計劃初期我們實在難以預測實際的申請數目和申請表的遞交時間。在計劃起步階段預留足夠的人手,是為了確保申請人不會因當局人手不足而延誤審批時間。我們會因應運作經驗,適時檢討人手安排。

  我們剛於本月十六日在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上,公布將按二○一一年第四季的入息數據,對計劃的入息和資產限額進行技術性調整。新限額將由本年三月起生效。

(三)截至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勞工處並沒有接獲任何支援計劃的受惠人士有關實施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的投訴。同期,勞工處共收到約44 000宗對計劃的查詢,但由於查詢的市民無需透露是否曾參加支援計劃,我們沒有這方面的統計數字。

  政府在制定計劃時,已經仔細考慮不同的建議,最後決定以住戶為單位作經濟審查,是因為這樣可以全盤考慮住戶的整體經濟情況,能夠把資源投放到需要較大的低收入住戶身上,亦與其他政府恆常財政資助計劃的安排一致。勞工處會按照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所批准的資格準則,審批所有申請。

(四)正如上文第(二)段所述,我們已公布將由下月(三月)起上調計劃的入息和資產限額。我們亦會按原定時間表,在參考計劃的首年運作經驗後進行中期檢討,並於計劃推行3年後作出全面檢討。



2012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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