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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能源效益資助計劃將於四月七日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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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二月二十日)宣布,在二○○九年四日八日推出為期三年的建築物能源效益資助計劃(計劃)將如期於四月七日完結。

  該計劃獲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撥款4.5億元成立,以鼓勵建築物業主提升其築物業的能源效益表現。計劃的申請期為三年或直至4.5億元撥款全數用盡為止,以較早者為準。

  環境局發言人表示:「計劃成功達致預期的目標,即推廣建築物業主認識建築物能源效益的重要性和鼓勵他們採取實質改善措施。計劃共收到近1 600宗申請。當中,超過870宗申請已獲得批准,批出金額超過3.5億元,受資助的建築物超過5 700。即每八幢建築物中,已有超過一幢受惠於這計劃。獲批的申請預計每年可節省約1.5億度電,相當於減少約十萬五千噸二氧化碳排放。」

  他說:「計劃成功鼓勵相關業界把握提升建築物能源效益所帶來的商機。自計劃推出以來,各訓練院校和機構已舉辦了超過二十個關於能源及碳審計的課程,為約1 200名人士提供培訓。在工程界積極提供有關服務和物業管理界的配合下,建築物業主在推行能源效益措施時已能獲得足夠的支援。 」  

  「政府將繼續積極推廣能源效益。當中,新的《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第610章)將於二○一二年九月全面實施,條例訂定在指定建築物內四類主要屋宇裝備裝置的最低能源表現標準和要求有關業主進行能源審計。政府亦已收緊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我們並且建議為主要的政府建築物和公用設施進行碳審計,鼓勵商界與主要商會和支援組織合作參與。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在去年十二月完成其社會參與過程後,委員會將於未來數月就如何透過優化制度及促使行為改變,以提升建築物能源效益向政府提出建議。」

  建築物能源效益資助計劃以等額方式資助建築物業主,在建築物的公用地方進行能源及二氧化碳排放綜合審計和提升屋宇裝備裝置的能源效益表現的工程。二氧化碳排放綜合審計項目和能源效益項目的資助額上限分別為十五萬元和五十萬元(以每座建築物每宗申請計算)。



2012年2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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