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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就九龍塘約道5A及7號的違例建築工程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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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該署已於今日(二月十七日)向約道5A及7號的業主發出勸喻信,敦促其盡快糾正有關物業的違規情況。由於業主已委任認可人士統籌補救工程,屋宇署已要求業主於一星期之內(二月二十四日前)透過其委任的認可人士向該署呈交補救工程的進度計劃。

  根據昨晚(二月十六日)的視察所得及署方的初步評估,雖然位於約道5A及7號的兩幢房屋的整體結構仍然安全,但屋宇署人員在兩幢房屋均有發現違例建築工程。發言人表示,約道5A號房屋的違例建築工程分別位於地面庭院及天台,而該物業的一樓露台亦已被圍封。

  約道7號的房屋的違例建築工程包括:

- 地下低層下面建有一個面積約十九米乘十一米,高約三米半的地庫;
- 泳池底安裝了玻璃窗;
- 7號房屋的地下高層加建了一條橋,連接5A號房屋的一樓。

  根據現行的執法政策,上述違例建築工程均屬於須優先取締類別。

  屋宇署目前正從多方面跟進約道5A及7號的違例建築工程,包括根據視察所得,對有關工程進行詳細的資料核對及評估,以便該署根據《建築物條例》(第一二三章)及現行針對僭建物的執法政策,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

  而因應近日傳媒報道約道7號的地庫是在該物業獲發入伙紙之前已經建造,並可能涉及觸犯《建築物條例》下有關在未獲得建築事務監督批准圖則和同意展開工程前已進行建築工程,或在提交給建築事務監督的圖則或證明書內就重要事實作出失實陳述的罪行,屋宇署已主動進行調查。該署已邀請涉及工程的人士,包括相關的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承建商及業主提供資料,以協助調查。

  此外,屋宇署已於早前回應指出,根據署方的資料及記錄,屋宇署人員於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收到有關認可人士的入伙紙申請後,按照既定程序,在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前往上址視察。根據當時的視察所得,該房屋的建造並無違反《建築物條例》或其他相關法例的情況,亦與獲批准建築圖則所示的相符,並無發現傳媒最近報道的違例建築工程。署方遂於二○○七年二月二日發出入伙紙,訂明該建築物為一幢兩層高作住用用途的家庭房屋,而位處該住宅地下低層的一層高有蓋泊車處及游泳池則用作非住用用途。



2012年2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2時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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