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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環境局局長邱騰華今日(二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立法會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二○一二年電費調整動議辯論的總結發言:
主席,各位議員,首先容許我就�茩銴~湯家驊議員發言時有一點,他就今次審議的資料中引述我曾經說過:「議員,你識睇嗎?」主席,因為這句說話是他引述我所說的,而我十分清楚在任何議會場合,包括私下就這件事,我沒有這樣說過。及後余若薇議員表示,即使我沒有這樣說過,但在我過往的發言中,很容易會給她這樣的感覺,或她黨派的感覺。我相信議員並非憑感覺去做事。
主席,由於這個引述是與我有關,亦關乎對議員的尊重問題,因此我必須作出一個十分正式的澄清。主席,我從來都沒有這樣說過,亦沒有這種看法。反之,由十二月十三日以來,無論是那四至五次的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立法會內的四項緊急質詢,以至兩次的動議辯論,包括閉門會議,政府,包括我的整個團隊,尤其是我自己都是盡力協助議員以了解事件。政府亦在整件事件中,盡量以公開、合作,以及與議員站在同一陣線來獲取最好的資料,讓議會及政府可以在今次事件上表達清晰的立場。
我亦記得曾於上星期五在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上,就湯家驊發言,我當時很同意他的一些建議。我當時回應他與李慧�k議員分別提出的建議,就是怎樣採用一些較為公開的方式,令兩電提供的資料能夠幫助議員更能體現他們的問責。因為這樣,從而令到一些資料可以採用公開的方式來表達。主席,因此我希望湯家驊議員可以澄清他剛才作出的引述,以及包括余若薇議員,如果她有這種誤解時,希望能夠澄清她的感覺。
主席,但這一點正好說明,其實在今次事件中,我們討論的並不是單單就兩電的情況,而是在今次事件中,議會希望透過不同方式以了解兩電,尤其是中電在2012年的電費調整中,產生了甚麼問題,導致社會上有這麼大的回響。但是,方法還方法,過程還過程,是否採用「權力及特權法」以取得這些資料是唯一或最好的方法。我在開首的發言中提出了一些問題,我相信大家亦提出了不同的意見。就政府為何認為「權力及特權法」未必是最好的方法,剛才亦已提出我的意見,並同意陳茂波議員剛才十分詳細地,在他看過有關資料後,清楚指出,第一,現在提供給議會的資料,敏感而需要保密的資料部分是少數。第二,他亦引述了很多個具體例子,為何這些資料在「權力及特權法」下予以公開時,可能會引起一些對公眾利益的損害,而這些利益的損害,其實不是維護兩電單一的利益,而是整體上對消費者、將來的用電戶或整個將來的營商環境的問題。
主席,不少議員提到政府在兩電於今次電費調整的立場。我想特別提出,政府在針對兩電於2012年的電費調整的立場一直沒有改變。政府的立場清楚說出,於2012年的電費調整中,尤其是在中電方面來說,我們確實提出一些不同意和質疑的地方,亦於十二月十三日,我們首次在議會上作出報告後仍繼續工作。即使於十二月三十日,兩間電力公司分別作出最後的調整,我們仍然進行有關的工作。因為如此,我們現正與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要求兩電進一步向議員作出解釋,有關今次調整的因由。大家手上現有的資料,以及大家剛才的引述中亦可看到,這些資料有助大家向公眾交代。我相信,在接�茠漱擗l,有關審核的工作仍會繼續。
政府不同意兩電有關2012年電費調整的最初計劃時,並不代表政府不同意兩電將應公開的資料公開。其實這個看法在我多次的發言中,以及於十二月十三日第一次在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及後的十二月二十三日,以及一月份的兩次會議中,先後多次向議員說清楚,如果有關資料可以公開,便應公開;可以進一步解釋時,便要進一步解釋;而政府亦採取一些具體的措施與議會一起做這些工作。這些包括,第一,當政府於十二月十三日開始對當時的電力公司,尤其是中電提出質疑時,政府並非隨口說不同意,而是清楚說明就有關公司在來年的電費調整中,有那四個地方是遭到質疑。我們亦列舉一些認為是可以公開的數據,提出來互相印證,並說明不可以接受的地方而加以剔除。
第二,我們亦透過採用文件方式來解釋這方面工作。陳茂波議員剛才也有提到,單是數字未能說明很多,因此我們在每次當電力公司提供資料時,盡量使用文件的方式來解說。我們亦利用緊急質詢提出的四條問題,我記得在近兩小時內,無論是書面的答案還是口頭的回覆上,我們都盡量提出很多論據來解說。我們更於所有的會議上,聯同兩電公司的代表,就不同意的地方,都互相印證及討論。我們希望可在一個公開、合理和客觀的環境去做。
至於處理一些敏感的資料時,於十二月二十三日的會議上,雖然涉及一些敏感資料,但政府也採取一個方法,就是以機密文件,引述論據而不公開數字作為一種方式與大家一起討論。及後於昨日的最近一次會議,政府同意基於種種原因而在維護保密的大前提下,可以採取先閉門而後公開的方式。大家由此可見,政府對於兩電的資料方面,是採取公開、客觀和公正的立場。
在這個過程中,今次的調整雖然有一些爭論,但基本上我們已盡量回應議員所提出的問題。我亦感謝議員在過程中提出合理的問題,亦令(提出)一些以往坊間常有的誤解,或希望尋求原因的看法。譬如是否透過五年計劃或資產投資會讓兩電「谷大」資產,因而令收益加大。我們可看到,大家手頭上的數字可看到,究竟在產電方面,兩家電力公司在五年計劃內可容許有多少投資,相對於其他如輸配電的比例。我們亦可看到,透過五年計劃�堙A那些實質計劃是在五年計劃內,在電力公司(提交的文件)�堶惕畯怚蝮啈C這數十項計劃的清單。我們亦有將一些在五年計劃內剔除的項目,我記得昨日也有與會者問到這方面的問題,銀碼也講給他們聽。
另一些誤解,有些人在早期提及,今日亦有議員提及,加電費是否因為減排,是否因為環保的原因而令兩電加大資本投資。在以往我們已在議會上答過,但大家在手頭上的文件亦可看到,如以減排為例,兩家電力公司所佔的資本比例在14%至16%左右。
最後一點,五年計劃是否為兩電所謂「開綠燈」,即為將來的價格調整「開綠燈」。因為以往有議員認為政府透過批准五年計劃,等如認同電力公司在這五年內往往做到原先批准的數目。但大家從手頭上的文件可看到,過去幾年,如單單看過往三年,兩家電力公司的實質資本開支,如以中電為例,這三年的實質資本開支是249億元,其實是低於在五年計劃內原先預測的270億元。這引證了即使一方面在五年計劃�塈畯抴ㄗ悛韃ˍ�他們繼續投資,但不代表這個(數字)是不經每年審核便可肆意「用到盡」的上限。而同期港燈的實質開支,在資本投資方面,在過往三年,大概是78億元,亦是低於原先預計的80億元 。
這三方面的情況正正幫助議員,透過會議和資料提供,可令大家作進一步了解。我們明白在今次的調整中正正因為政府和兩電的意見有所不同,會引起很多爭議。但我認同大家所講,最終議會期望政府做把關工作。這把關的工作是需要由政府專業的同事去繼續進行,但亦要議會體諒明白。我以往曾多次提及,因為整個電力的政策不單單是價目上的問題,有四個重要的大元素,最重要是安全及穩定的供應,這是得來不易的,這亦要確保電力公司有長遠及持續的投資。但同時在這方面,我明白在現有的制度�堶Y不能管制投資開支的時候,市民或議會會擔心會否令它們資本過大而讓它們賺取不應得的利益。因此以往我們所說在把關�堙A除了五年計劃,周年的把關,將所有的計劃,防止過早過大的開支。在今年的情況我們可以看到,我們將不應放在這�堛爾磪辣}支項目剔除,正正是我們每年做的工作。我剛才所引述的數據亦說明,過去三年�堙A即使在五年計劃�塈摮膋漱W限,我們每年透過周年檢討都鉅細無遺加以檢視。
我要多謝議員在過往兩個月�堙A在審議兩電(電費調整)的情況�堙A議員本身會面對很多問題。這些問題可能在以往由於電費的調整�堨憐酗獉_公眾關注的情況,大家可能未必會留意。因為在過往數年,在新的規管年度,由○八或○九年以來,兩間電力公司現時的實質電價仍然比上一規管年度為低,但我們明白市民都有一個希望,希望政府確實做好把關的工作。在過往這段時間�堙A我們感謝議員以實事求是的方式提出很多問題,而這些問題我們希望能繼續透過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透過大家提出問題、透過要求兩電提供資料、透過大家無論在閉門或公開的會議、透過容讓商業敏感的資料在一個受保障的情況下加以討論時,我們相信是可以得到一個更令公眾滿意的結果。因此我覺得現時的工作若繼續做,我認同很多議員的講法,運用特權法索取進一步資料在現時確實是沒有需要,因此我懇請議員反對兩項的動議。多謝主席。
完
2012年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2時5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