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立法會:環境局局長就立法會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二○一二年電費調整動議辯論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

  以下為環境局局長邱騰華今日(二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立法會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二○一二年電費調整動議辯論的開場發言:

主席:

  每年的電費調整,政府都經過謹慎處理,審視兩電所提交的資料。今年我們在處理電費調整的情況是前所未有的。兩家電力公司在和政府商討的限期屆滿前,亦即我們在去年十二月十三日將電費調整提交行政會議當天,仍未能與政府達成共識。不過,政府與兩電談判並未停止,而政府在向行政會議和立法會匯報進展的同時,繼續與兩電討論,要求進一步減低二○一二年加幅,而兩電最終亦作出修訂。

  接�茪U來近這兩個月期間,行政機關、立法會和公眾對兩電加價,尤其中華電力有限公司的加幅,提出了多項質疑。我們對中電加幅的質疑,主要是圍繞該公司在二○一二年就經營開支預留了11.2%的增幅、在資本開支中加入未經政府同意的過早項目、關於電費穩定基金和燃料費條款帳的結餘,以及其他收入項目的處理。

  在經濟事務委員會的支持下,我在這�堶n特別感謝陳鑑林議員在十二月二十三日的委員會上提出並獲出席議員大比數通過的動議,促請兩電,尤其是中電回應政府提出的四項要求,進一步將電費加幅調低。及後,中電在十二月三十日亦應各方的要求,將今年的電費加幅調低至4.9%。

  這幾個星期以來,兩電回應議會的要求,向議員提供關於它們業務運作的資料,這些資料包含詳細數據。經過二月三日委員會就保密資料的處理的討論後,在昨天的會議上,委員會已與兩電分別進入審議數據的階段,秘書處亦正在安排跟進會議。

  從政府的立場,我們支持兩電應盡量公開資料,讓公眾了解其加價的理據。無論在去年十二月十三日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以及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立法會會議回應四項緊急質詢和及後的動議辯論,政府都以公開資料方式,以具體數據和理由,向議會和公眾解釋政府對兩電所持立場及質疑,有理有據爭取兩電以合理和負責任方式回應政府和議會的要求,及後政府亦透過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以文件及會議將一些具商業敏感資料,並聯同兩電代表分別以公開及閉門方式進行討論及分析,協助委員會進一步了解今年加價的具體進展情況,並將五年發展計劃詳細的內容提供委員會參考。我必須指出,大部分提供與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的資料是公開的,但當中有一部分關係到它們業務發展的資料和數據,涉及一些屬於商業機密的資料。根據兩電向議員反映,它們的商業敏感資料包括它們在未來的業務發展計劃、燃料合約價格的預測,而這些因素亦會影響兩電在市上將來招標競價的競爭力,如果全面披露時,直接或間接會對未來的電費水平構成一些影響。以投標價格的預測為例,若處理不好,公開這方面的數據可能會削弱公司的議價能力,反過來對消費者及社會大眾的利益構成損害。

  基於以上的考慮,以及兩電已向委員會提交了大量與二○一二年電費調整和五年發展計劃有關的資料和數據,政府對立法會應否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是有極大的疑問。

  我希望議員在研究是否動用這項立法會的權力的時候,能夠考慮幾個非常重要的問題。第一,就兩電加價一事上,是否事必要使用這項權力?兩電對委員會以至所有議員提供的資料,現時採取將少數敏感資料局部保密的處理方法,在議員審議和商業保密兩者之間的考慮下求取平衡的方法,是否能夠對議會審議二○一二年的電費調整有實質的幫助?

  第二,基於《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本身給予議會索取資料和文件的權力,議會在這個情況下動用條例,對香港的企業和投資者、對他們的營商環境將會帶來甚麼的信息?在有其他途徑可以索取這些資料的情況下,選擇以特權法,是否最符合社會整體的利益?

  第三,在動用這項權力的時候,對公眾作為電力用戶、對市民作為小投資者的利益,究竟是有所增益,還是有所減損?

  我深信議員會就這些問題經深思熟慮後進行討論,希望能夠達至一個符合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結論。我會細心聆聽議員的意見,稍後再作回應。謝謝。

完

2012年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05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