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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四題︰巴士車廂內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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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偉明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年在公共巴士的車廂內發生不少意外,最近更有乘客因從巴士上層沿樓梯跌落下層而不治。有曾在巴士樓梯跌傷的乘客向本人求助,指發生意外後難以向涉事的巴士公司索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五年,發生於各專營巴士公司的巴士車廂內的意外(車廂意外)的數字為何;當中有多少宗涉及巴士乘客在上落樓梯時失足的意外;有關意外涉及的傷亡數字及巴士樓梯的設計類型為何;

(二)是否知悉,在第(一)項的車廂意外中,有多少受傷的乘客曾向涉事的專營巴士公司索償,當中有多少人獲得賠償,以及賠償金額總共多少;

(三)鑑於有受傷乘客向本人反映,現時他們向專營巴士公司索償時,往往需要自行舉證,證明巴士公司在意外中有疏忽責任,但此舉往往阻礙受傷乘客向巴士公司爭取合理的賠償,當局有否措施或有否政府部門協助受傷乘客向巴士公司索償;當局會否要求專營巴士公司合作,向受傷乘客交出意外發生時的行車紀錄及數據,以便乘客舉證;及

(四)當局將會如何責成各專營巴士公司避免發生車廂意外;是否知悉,過去五年,巴士公司在改善巴士車廂和樓梯的安全及減少車廂意外方面的工作為何,以及涉及的金額及成效為何?

答覆︰

主席:

(一)在過去五年,專營巴士非因車輛碰撞而乘客在巴士車廂內受傷,其中涉及在車廂的樓梯受傷,以及有關巴士樓梯類型的意外數字表列於附件一。

(二)及(三)根據專營巴士公司提供的資料,當有乘客或其他道路使用者涉及專營巴士意外而受傷,並向有關專營巴士公司提出索償,專營巴士公司或為其承保的保險公司會將有關個案交由理賠公司就雙方提出的證據作出調查,並參考相關法例及案例,對事件作出評核。而專營巴士公司或其保險公司則會按理賠公司的調查結果和評核,並根據相關法例決定是否向申索人作出賠償,以及賠償的金額。申索人如對賠償有任何爭議,可直接與專營巴士公司或其保險公司磋商,或可在法院提出申索。一般而言,受傷乘客或其他道路使用者如向專營巴士公司提出索償屬民事索償,舉證責任通常在於申索人,而被告人可作出答辯。

  過去五年,專營巴士公司每年所處理的所有第三者索償個案(包括在專營巴士車廂外及車廂內發生意外的個案)總數表列於附件二。專營巴士公司未能提供其中在車輛內發生的意外的第三者索償個案的分項數字。

(四)政府及專營巴士公司對乘客安全非常重視。運輸署和專營巴士公司不時檢討和研究巴士車輛的設計和設施,務求可以與時並進,改善乘客乘車安全及舒適程度。

  現時專營巴士以防滑物料舖設車廂地面,又備有顏色對比鮮明的梯級邊,以提醒乘客注意梯級。此外,為減少乘客在巴士車廂內因失去平衡而跌倒,所有主要專營巴士公司自二○一○年年底開始,已在購置巴士的規格中加入用以協助乘客步往車廂內座位的連續扶手,即是將此設計列作新購巴士的標準設備之一。這個新設計可讓乘客一邊握住扶手,同時穩步前往座位或車廂內其他位置。為進一步加強乘客上落樓梯的安全,所有專營巴士公司已在直樓梯旁額外加裝扶手。

  此外,為方便有需要的人士(包括長者、孕婦、攜帶嬰孩的乘客及殘疾人士),現時每輛雙層巴士的下層近巴士落客車門附近,設有至少四個指定的優先座位。這些座位旁的車窗貼有標貼,提醒乘客讓座予有需要的人士。為使該等座位更加顯眼易見,專營巴士公司現正改善優先座位的設計。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九巴)和龍運巴士有限公司(龍運)已展開有關改善計劃,由二○一一年六月開始,為旗下部分雙層巴士的優先座位,配置顯眼的鮮色頭枕,方便乘客辨認。九巴和龍運會視乎乘客的反應,把上述改善計劃逐步擴展至整個車隊。城巴有限公司、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務有限公司和新大嶼山巴士(一九七三)有限公司亦考慮推行類似的改善計劃,把優先座位的座墊換上另一種顏色。

  除了改善巴士車廂設計外,專營巴士公司亦通過車廂報站器不時作出安全乘車訊息的廣播,例如「請緊握扶手」、「為確保閣下安全,請各位切勿於上層及梯間站立」、「請照顧同行之小孩及長者,並讓座予有需要人士」及「請勿超越黃線」等。此外,車廂內亦有張貼標語及播放宣傳短片,提醒乘客乘搭巴士時注意安全。

  以上改善巴士車廂設計及提醒乘客乘搭巴士時注意安全的工作,是專營巴士公司為乘客提供安全舒適的乘車環境的長遠而持續的目標,而乘客亦普遍歡迎這些設計及改善措施。由於這些設計及改善措施一般會連同其他提升車廂內的設施一併進行,因此專營巴士公司未能提供涉及金額的分項數字。



2012年2月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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