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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談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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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今日(一月二十九日)出席新界鄉議局新春團拜後,回應傳媒提問有關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建議法例公眾諮詢的答話全文︰

記者︰有關一手樓規管諮詢,有公司叫員工發電郵到運房局,規定他們反對要以實用面積計算,又要指明是業內人士,這會否影響諮詢?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我們的諮詢剛完結,我們當然會小心整理收到的意見。我想大家都明白,為甚麼督導委員會經過一年的商討,最後都同意了以實用面積作為我們將來規管的規範,正正是因為現時建築面積沒有統一定義。假如大家同意將來要實行刑事化,即是說,假如有虛假資料、誤導、虛假陳述等都要刑事化的話,那就必須要有統一定義。所以說,假如將來我們還容許一個沒有統一定義的建築面積,就會有那些混淆,或再有「發水」等大家不想見到的情況出現。如果沒有統一定義,就無法推行有效執法,也就是說,會不會令建築面積這些資料不能以法例、即現在我們建議的刑事化來規管呢?所引起的問題會很大的。

  大家留意到,消費者委員會、測量師學會等的專業團體,都支持用實用面積來作為未來以法例規管的規範。我想如果有不同意的人士,我們當然會考慮他提出的理據怎樣,最後才會推出藍紙草案給立法會。我們承諾了在第一季推出立法建議,我們有決心及有誠意在今個立法年度,希望得到立法會的支持和合作,通過這法例。這法例也是市民大眾所支持,及大家希望盡早落實的。



2012年1月29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5時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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