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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十二月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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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發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二○一一年十二月份的住宅按揭統計調查結果。

  十二月份新取用按揭貸款額較十一月份減少15.8%,至89億港元。

  十二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較十一月份減少12.8%,至104億港元。當中,涉及一手市場交易所批出的貸款增加25.7%,至28億港元;涉及二手市場交易所批出的貸款則減少16.6%,至62億港元。至於涉及轉按交易所批出的貸款則減少38.2%,至14億港元。十二月份新申請貸款較十一月份減少14.6%,至6,039宗。

  在十二月份的新批按揭貸款中,以最優惠利率作為定價參考的新批按揭貸款所佔比例,由十一月份的79.2%升至十二月份的89.8%。其中,大部分定於2.25厘至2.5厘之間。以香港銀行同業拆息作為定價參考的新批按揭貸款所佔比例,在十二月份則下降至8.2%。

  十二月底的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較十一月底減少0.2%,至8,011億港元。

  十二月份按揭貸款拖欠比率維持於0.01%。經重組貸款比率維持於0.02%。

附件說明

1. 是項調查所涵蓋的認可機構住宅按揭貸款(residential mortgage loans)約佔銀行體系整體住宅按揭貸款的98%。
2. 在本統計調查中,住宅按揭貸款指借予個人以供購買住宅物業的貸款(包括加按及轉按),這些物業包括未完成單位,但不包括「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的單位。
3. 新批出貸款(new loans approved)指該月份內批出的按揭貸款。這些貸款可以在同一個月內取用,亦可在較後的月份才取用。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貸款列入「該月份已批出但未被取用的新貸款」(new loans approved during the month but not yet drawn)項目內。這項數字將會影響以後的月份的新借出貸款總額。
4. 拖欠比率(delinquency ratio)指逾期按揭貸款總額佔未償還按揭貸款總額的比率。
5. 經重組貸款比率(rescheduled loan ratio)指經重組貸款總額佔未償還貸款總額的比率。
6. 第二按揭計劃(co-financing schemes)指除了認可機構批出的按揭貸款外,由地產發展商或其他借貸機構提供第二按揭的貸款。本統計調查只包括由申報機構批出的貸款。
7. 該月份新批出貸款的平均按揭比率(average loan-to-value ratio)及貸款平均合約期(average contractual life)均為加權平均數字,計算時以個別申報機構在該月份新批出的貸款額作為加權因素。
8. 過去12個月撇銷的貸款(loans written off)佔平均未償還貸款的百分比的計算方法如下:在過去12個月期間內撇銷的貸款總額佔該段12個月的期間內平均未償還貸款總額 〔即(期初未償還貸款結餘+期末未償還貸款結餘)÷ 2〕的百分比。



2012年1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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