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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就向違紀屬員採紀律行動發表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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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傳媒昨日(一月二十日)有關消防處擬對在二○一○年初麗昌工廠大廈四級火警中違反紀律的屬員展開紀律行動的查詢,消防處發言人作出以下回應:

  「消防處於本年一月十六日舉行的二○一一年工作回顧記者會上並沒有主動提及有關事宜,但因應傳媒在答問環節連番詢問,處方作出簡短回應,指出會就死因庭所披露的違紀情況向有關屬員採取適當的處分。

  發言人強調部門就違紀情況已展開紀律程序,一俟對處分有定案,有關屬員會獲得通知。在整個過程中,有關屬員有充分機會提出申辯。如屬員對該程序、裁決或懲罰有任何異議,可按既定機制向處長提出,因此不存在報道所指的『未審先判。』」



2012年1月21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0時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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