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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就教院申請正名報道發表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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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今日(一月二十日)報章關於「教院正名趕曾任內拍板 最快下月向行會申請」的報道,教育局發言人發表以下聲明:  

  「教育局剛接獲香港教育學院(教院)的報告,總結教院在2009/10至2011/12三年度為邁向升格大學目標的籌備工作,我們會詳細研究報告內容。
  
  獲得大學名銜的過程不能一蹴而就,院校須證明本身已具備大學應有的質素和特質,包括學術課程的質素和水準、開辦課程的程度和類別、學生的質素和教學團隊的聲望、研究能力、內部管治、質素保證架構和自行評審權限、院校可動用的資源,以及公眾利益。一般而言,院校的新學科開辦了一段時間,並且有至少一屆畢業生或開辦五年才能進行『課程覆審』,從而確定課程的往績。當建立良好往績後,院校可以考慮申請『學科範疇自我評審資格』,而該資格將會是升格大學的其中一個重要考慮。  

  政府一直支持教院的院校發展。參考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教資會)的建議後,我們在2009年決定對教院給予支援,協助教院發展為多學科院校,並提升其研究能力。具體而言,政府已為教院增設學額120個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學額和30個研究課程學額。教院在2010/11學年開設了兩個有關語文及環球及環境學科的課程,而剛剛在2011/12學年開設創意藝術及文化的新課程。

  我們認為教院現時正朝正確方向發展,而教院剛推行的措施將有助教院逐步實現理想,日後發展成為一所以師資教育為主的大學。

  只要教院繼續循正確方向發展,而當新學科開辦了一段時間,並且有至少一屆畢業生後,教院可在認為合適時提出申請『課程覆審』及『學科範疇自我評審資格』,朝升格大學的目標邁進。教院採取必要的步驟後,如認為一切準備就緒,可按本身意願正式向政府申請大學名銜。政府日後接到教院的要求後,會請教資會進行特別檢討。政府會根據教資會的意見和其他相關考慮因素,決定是否批准申請。

  我們歡迎教院繼續與教育局及教資會保持溝通。」



2012年1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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