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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保安局局長就議員議案「檢討人口政策」的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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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一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檢討人口政策」動議議案的開場發言:

主席:

  我會就單程證制度,作出簡要說明。

  《基本法》第22條清楚說明:「中國其他地區的人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須辦理批准手續,其中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定居的人數,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徵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確定。」內地居民如果希望來港定居,須向內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領《前往港澳通行證》,慣稱「單程證」。單程證制度的實施,是讓內地居民通過內地主管部門的審批,有秩序地來港與家人團聚。多年來透過單程證制度來港定居的人士,約有一半是港人在內地的配偶,另一半則是港人在內地的子女。

  事實上,特區政府一直有向內地有關當局,反映社會各界的訴求,而內地當局已不時就單程證制度作出調整及優化。例如,內地當局已取消只准一名隨行子女來港定居的限制,又逐漸縮短申請配偶的輪候時間至分隔四年。

  此外,為回應港人與其內地「超齡子女」在港團聚的訴求,自二○一一年四月一日起,合資格的港人內地「超齡子女」可按序申請單程證。內地當局按申請人在港親生父親或母親取得香港身份證的時間先後順序,分階段受理「超齡子女」來港定居申請。就首階段而言,即其親生父親或母親在一九八○年以前首次取得香港身份證的內地居民,內地當局至今已接獲約二萬八千宗「超齡子女」來港申請。內地當局正積極處理這些申請,透過善用單程證餘額,讓合資格「超齡子女」有秩序來港定居。據我們了解,視乎工作進度,內地當局的目標是在今年上半年接受第二階段的申請,具體情況稍後公布。

  我聽到剛才幾位議員就單程證制度提出一些意見。我會聽取其他議員的發言,在總結發言時一併作出回應。

  多謝主席。



2012年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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