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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經營無牌床位寓所被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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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女子今日(一月十一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於旺角經營一所無牌床位寓所,被判罰款9,740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牌照處)人員去年六月巡查旺角通菜街一所懷疑無牌經營床位寓所。根據牌照處的紀錄,該處所在巡查當日並未獲發有效的豁免證明書或牌照,經營該床位寓所的女子因而被控違反《床位寓所條例》第5(1)條。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強調,經營或管理無牌床位寓所均屬刑事罪行,該署會繼續致力打擊無牌床位寓所,以確保入住顧客的安全。

  發言人呼籲市民致電牌照處的舉報熱線(電話:二八八一 七四九八)、致電郵至hadlaenq@had.gov.hk,或於網頁(www.hadla.gov.hk)下載表格,以傳真舉報違規經營的床位寓所。



2012年1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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