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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局長就電費檢討答問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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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局局長邱騰華今日(十二月三十日)在添馬政府總部會見傳媒的答問全文(中文部分):

環境局局長:各位,我們今早知道中電就二○一二年的電費調整作出進一步的下調。我們知道中電就未來一年的電費調整由原先9.2%增幅下降至最新的4.9%增幅,是略低於通脹。我們亦見到中電回應了政府在這兩個月來就來年電費調整中的四項質疑。政府的質疑基本上有兩個方向,一個方向是開支方面能不能夠做好調控,減少基本電價的增幅;另一方面是電力公司能不能夠在他們有的空間範圍內採取措施去紓減來年的電費增幅。我們見到就這四方面,中電對資本開支和營運開支也有下調,並透過將電費穩定基金減至一個低水平時,能夠將基本電費由原本5仙的加幅減至4.2仙的加幅;另外亦採取回扣的方式,將一些可能在未來收到政府差餉和地租的回撥,以一次過的方式回撥予消費者。我相信上述的幾種措施是回應了政府原先提出的四項要求,亦回應了議會和市民的聲音。我們會繼續做如常的工作,每一年會就電費的調整,像今年和以往幾年一樣,繼續做嚴謹的把關工作。

記者:局長你說做嚴謹的把關工作,今次是輿論壓力導致中電原本不肯但最終都要減,你如何做嚴格的把關工作?將來再傾時會否要求中電回覆今次是否已賺到9.99%?

環境局局長:其實大家也看到每一年我們在電費調整中,政府和兩電有一個機制,就提出的調整政府會給予意見,如有問題時我們會提出質疑,或有些地方不同意時,譬如一些資本開支是我們不同意時,必須要加以剔除。我亦清楚向立法會解釋過政府的把關工作是在兩個層面和五個重點方面。兩個層面是一方面透過五年發展計劃�堙A審核電力公司在整個規管年度,在五年之內的投資是怎樣。同時,我們一如過往每年的做法,就電力公司的開支和其他部分給予意見。而今次就中電來說,我們很清楚自十月時提出這幾方面的意見,我們見到最後電力公司回應了這方面的訴求。我想在未來的工作,我們仍然會堅持嚴謹的把關工作,在每一年的調整,我們希望確立「應使得使」,不需要的開支必須要剔除。電力公司亦應在可能的範圍內紓緩電費加價的壓力,提出不同的措施做好這方面的工作。

記者:中電自稱為「良心企業」,沒有回應「獅子開大口」。其實,你們怎樣看中電,覺得他們是否「良心企業」,有沒有「獅子開大口」?

環境局局長:政府在電力規管上,透過協議和每年審核調節工作時,我們會逐項在開支部分或其他支出項目中加以審核,這是我們每年的把關工作。過往幾年我們每年也是這樣做。今年我們與電力公司的分歧,我們亦很清晰地向電力公司反映,亦在及後的議會�堨[以提出,所以我覺得這個方式是一個很清楚的方式將政府的質疑提出,亦能獲得電力公司的回應。

記者:下一步會否要求中電公開更多的資料,及檢討管制協議?

環境局局長:在每年的周年檢討時,我們都透過立法會的經濟發展委員會,與兩間電力公司一起回應議會�堛爾葥搳C今年透過兩次的會議,包括一個特別的會議,我們提供了很多資料,亦見到電力公司提供一些資料給議會,讓他們更清晰看到兩間電力公司來年的調整理據和詳細情況,亦包括以一個保密的方式將一些他們認為是商業上敏感的資料鋪陳出來,我們覺得這種方法能夠清楚令公眾和議會更明白電力公司提交的建議和政府審議的理據。我們會繼續以這種方法令議會和市民更明白每年的調整所涉及的問題,而政府的立場亦非常清晰。

記者:局長,滿不滿意4.9%?你說中電回應了政府的訴求,你滿不滿意?是否還可以再減些?其實,這次是否中電和政府一同做一場戲來玩市民?

環境局局長:政府的立場非常清晰。其實在每年接近年底時,我們都會審核兩間電力公司提交有關未來一年的電費調整。正如我們向立法會匯報,政府的工作在於五個重點,分別包括營運開支、資本投資、電費穩定基金的結餘,以及燃料費的結餘。

  在這四個重要點來說,我們每年都可看到電費的調整是否有足夠的理據。此外,今年我們也額外留意有沒有其他的收入,可能會對電費調整作出紓緩。因此,我們每年都會做這個過程,亦於今年將透明度大大提高。我相信,當政府在做審核工作時,必須提出一個合理和嚴謹的方式,亦希望電力公司能採取一個負責任的方式作出回應。因此,今日我們看到電力公司回應了我們在這方面的訴求。

記者:你滿不滿意?

環境局局長:政府提出的質疑基本上在於兩大方面。一方面是電力公司有一些開支是否「應使得使」,或是有一些過早、過大,或未有必要的。因此,我們認為電力公司作出的回應,例如在資本開支上,我們看到電力公司已將其剔除。這方面是回應了我們的要求。此外,電力公司亦在營運開支,以及加上電費穩定基金的結餘減至新低時,可減少電力公司在利潤積存方面。

  當然,在另一方面來說,究竟有沒有一些方法,在遇到經濟環境較為困難的一年,面對加價壓力較大,或在燃料漲價的情況下,能否有一些方法,可將未來一年的電費調整加以紓緩。我認為在這方面,政府有責任提出一些意見,亦希望電力公司作出一些正面回應。因此,在上述四方面,我們看到電力公司有作出一些回應。

記者:剔除了新增的發電資本開支,可否說一下剔除了甚麼的發電資本開支?未來數年的電費加幅會否因為今次加少了而追回?
 
環境局局長:有關資本開支,我在上次出席立法會時已說得很清楚,那是涉及電力公司建議在十年周期的較後期,認為有需要增加機組以提升發電能量。在這方面,政府一直有所保留,因為我們認為,在電力需求方面未必會有這方面的大增幅。因此,政府一直沒有同意電力公司在這方面作出的開支,亦建議電力公司將這部分的開支剔除。我們今日看到,中電在這方面已將這開支剔除。

每年有關電價調整,我們除了審視當年的情況外,亦會審視長遠的情況,這也是為何我們要每相隔五年做一次發展計劃的重要原因。在這方面來說,當下一個五年計劃提出時,我們亦會一如以往審慎研究所有資本開支,以確保(一)是否有此需要;(二)是否需要在這時限內提出,會否出現過早、過大的情況,而我們會繼續做好這把關的工作。

記者:中電會否下年追加回今年少加的增幅?

環境局局長:我看到今次中電提出的電費調整,在減少開支的部分,是一個實質的減少,並不存在追加的情況。此外,我們每年亦會做好開支的審核工作。

  就一次過的回扣來說,電力公司是基於未來一年取得一些回撥款項而作出的紓緩,在這方面當然是一次性的。至於燃料費的負結餘,我們在這方面一直說明是實報實銷的項目。若電力公司在整體增幅上較為合理,而能紓緩未來一年的負擔,我認為電力公司都有其本身的理由。

記者:剔除了的資本開支,明年又加入,又加了很多,今年所做的明年又要重覆一次?

環境局局長:其實我們每年所做的工作都包括剛才提到的開支的審核。不論是營運開支或資本開支。尤其是資本開支上,若有關開支項目是涉及未來數年需要花費更多的金錢時,政府便會向電力公司提問,花費這筆金錢是否有此需要?若這方面是有關未來增加電力供應量時,我們便要視乎需求。若沒有這需求時,政府當然不會同意。

  第二方面來說,縱使有關開支確實有需要,但應否這麼早便要使用?這便是我們經常說到的,有關開支是否為過早或過大的開支?就今年有關資本開支的爭議,我們認為在未來數年,暫時看不到有很大的電力需求增長。因此,我們認為由始至終涉及該筆開支的費用,未必有此需要。

  若將來有此開支需要時,亦必須透過有關的發展計劃,並在深入(考慮後獲得)同意才可行。在這方面,我們今日亦看到中電同意政府的看法而將有關部分剔除。

記者:今次對中電的質疑,最後是在公眾的輿論之下,才令中電讓步,是否現有的機制有不足之處,令政府把關有困難?

環境局局長:其實大家也可看到,政府每年做這工作都是十分嚴謹和仔細地做。今年政府提出的方向或質疑,其實與以往每年所做的都是一樣。不過,今年與以往不同的地方,在於審議期將近結束時,我們仍然未得到電力公司的同意,因此我們必須向公眾作出一個交代,但這並不代表審慎的工作因此而停頓。

  一月一日前,我們亦把握每一日的時間,向電力公司提出。我認為政府提出的這些質疑,是有理有據的,亦有一些是在我們權限範圍內必須作出的修訂,例如有關資本開支的剔除。

  此外,電力公司亦需明白要採取甚麼措施來紓緩減幅。我認為電力公司是有空間可以做這工作。因此,有關的工作,我們在以往是這樣做,今年亦是這樣做。不論情況如何,有關的工作亦必須繼續,因為這兩層的把關,包括五年發展計劃及每年作出的審核是十分重要的,而我們亦會繼續做這工作。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英文部分。)

完

2011年12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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