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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就「盡快規管本地倫敦金的投資及場外買賣活動」議案總結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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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十二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盡快規管本地倫敦金的投資及場外買賣活動」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我很感謝各位議員提出的寶貴意見。剛才各位議員對涉及倫敦金的騙案表示關注,有很好的討論,提出應否透過立法規管,以打擊一些在本港進行涉及倫敦金買賣的違法行為。

  我剛才的開場發言已提到,黃金交易是一個國際化的市場,我在此重申,其他國際金融中心包括倫敦,並沒有就買賣雙方直接議價進行的黃金交易訂下法例規管,這是不存在的。

  剛才的討論提及,有甚麼方法可以規管倫敦金買賣,是否可以為中介人和經紀設立發牌註冊制度。我剛才的發言已指出,倫敦金市場的主要參與者包括銀行、機構投資者、基金經理等各方面的機構,它們亦不是金銀業貿易場的會員,甚至未必是我們交易所的會員,它們可能只是一個倫敦金銀市場協會會員。所以,我們如要建立一個制度,將所有從業員納入註冊制度,這是不可行的方法。

  當然,我們亦有研究過目前有關倫敦金個案的性質,剛才幾位議員也有提過,目前的投訴主要集中個別提供倫敦金買賣服務的公司,而差不多所有這些投訴個案都涉及有關的經紀利用投資者對倫敦金市場缺乏認識及國際金市的主要交易時間在香港時間晚上進行等特點,游說受害人授權有關經紀代為操作帳戶,然後於短時間內進行大量買賣,使受害人損失大量金錢,這是我們留意到的個案特徵。因此,目前來說,我們認為加強相關執法行動和投資者教育,增加監管力度,比立法規管整個行業是處理所見到倫敦金的欺詐問題一個較佳方法。

  在加強執法方面,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已設立專責小組,協助及預防打擊涉及倫敦金的騙案。警方對所有舉報的個案,會因應每宗案件的性質作出適當的跟進。如有足夠證據,警方會作出起訴,並有成功檢控的案例。警方現正積極調查十一宗被分類為買賣倫敦金騙案的案件。到目前為止,就其中的八宗案件,警方一共拘捕十二名涉案人士,其餘案件仍在調查中。

  在加強投資者教育方面,我們的重點主要有兩方面。第一是提高市民對涉及倫敦金欺詐個案的手法的認識及提醒市民不要隨便授權第三者操作自己的帳戶。就此,我們正與警方合作,製作新一輯的宣傳短片。

  第二個重點是提高市民對國際金市所涉及的風險的認識。這些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及交易對手風險。例如,國際金市價格在同一日之內可以有很大波動,而市場較活躍的時間主要是在香港時間晚上進行。在定價方面,雖然倫敦金銀市場協會每日會定價兩次,但在香港提供倫敦金買賣服務的機構只會參考倫敦市場的定價,然後根據本身能在市場上找到的交易對手的叫價來自行決定給予個別客戶的買入和售出價。由於倫敦金的價格透明度不高,投資者要額外小心警惕經紀的操守行為及所屬公司的聲譽,注意代客進行交易的買賣差價是否誠實可靠。

  這些都是涉及倫敦金買賣的特定的市場和交易對手風險。我們會與消費者委員會及將會設立的投資者教育局合作,加強市民對這些風險的認識,提醒市民應根據自己所能承受的風險程度來選擇與黃金有關的投資產品。

  至於黃金產品,市民現時可透過多種渠道投資黃金及相關的產品。當中,在交易所掛牌的黃金交易所買賣基金(ETF)和黃金期貨、紙黃金計劃,以及投資於黃金的衍生產品和涉及開採黃金公司的基金,均須經由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認可或審批。

  我想再次強調,政府不會容忍藉買賣倫敦金的欺詐行為。我們會繼續密切注視涉及倫敦金的欺詐個案的最新趨勢,以及現行措施在打擊這些違法行為方面的成效。如有需要,政府會考慮採取進一步的行動,包括立法,以加強打擊這些違法行為。

  主席,我謹此陳辭。謝謝。



2011年12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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