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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瓦解假結婚犯罪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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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一連兩日(十二月二十及二十一日)採取代號「閃刺」的拘捕行動,成功瓦解一個安排跨境假結婚的犯罪集團。

  入境處助理處長(執法及酷刑聲請審理)梁國雄今日(十二月二十一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入境處一直非常重視非本港居民透過與香港居民假結婚以騙取香港居留的非法活動。經過多月的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入境處成功鎖定一個安排假結婚的犯罪集團。該集團於報章刊登廣告招攬香港居民與內地居民假結婚,從而使涉案內地居民藉虛假關係騙取探親簽注訪港或申請單程證來港定居。

  他說:「行動中,入境處出動五十七名調查人員搜查六十三個目標地點,並拘捕十七男兩女涉案人士,當中兩人為骨幹成員,全部為香港居民,年齡介乎二十三至六十五歲。被捕人士涉嫌串謀欺詐入境事務處,及協助、教唆他人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陳述。」

  調查人員在骨幹成員家中檢獲大量香港居民的身份證或回鄉卡複印本、以及部分涉案港人的香港身份證正本、香港出生證明書及回鄉卡等文件,涉及超過七十名香港居民。行動中亦搜獲電腦、記事簿及刊登廣告收據等證物作進一步調查。經初步調查,相信集團自二○一○年底運作,最少涉及約180宗懷疑假結婚個案。集團收取內地居民高達40,000元費用,估計涉及金額達720萬元。調查仍然繼續,並可能有更多涉案人士被捕。

  梁國雄續說:「入境處會繼續大力打擊非本港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香港居留的非法活動。任何人士如以欺騙手段取得香港居留身份,將會被依法取消其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涉案人士最後亦會被遣返原居地。」

  此外,本處的婚姻登記處自本年七月起加強核查可疑登記婚姻個案,而調查分科亦主動就可疑結婚個案展開調查。在新措施下,有十九宗可疑個案中的擬結婚人士主動放棄在港登記結婚,另有五名人士就串謀欺詐及作出虛假聲明等罪行被本處成功檢控而入罪,分別被法院判監四至十四個月。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
    
  任何人士為促致達成婚姻或取得關於結婚的證明書或許可證,明知而故意作出虛假誓言或作出或簽署虛假聲明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七年及罰款。
  
  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詐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



2011年12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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