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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與智利將展開自由貿易協定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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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發言人今日(十二月十九日)宣布,香港與智利同意於二○一二年年初,就訂立雙方之間的自由貿易協定展開談判。

  發言人說:「香港與智利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將有助促進雙方更緊密的經濟關係。與智利進行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符合香港的利益,讓香港可以開拓這個新興市場未被發掘的商機及潛力,並為通往南美洲地區提供機會。」

  香港與智利的自由貿易協定談判目標是涵蓋範疇全面,包括以下主要範疇及其相關事宜:

(一)免除或減少關稅;

(二)放寬非關稅壁壘,包括技術性貿易壁壘、壎芼P植物壎舠僧I、反傾銷、保障及反補貼措施;

(三)有助雙邊貿易、具彈性的產地來源規則;

(四)簡易的清關程序;

(五)服務貿易自由化;以及

(六)投資自由化及投資促進和保護。

  在南美洲及中美洲經濟體系之中,智利在二○一○年的本地生產總值排行第五位,但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則分別排行第二及第三位。雖然南美洲及中美洲體系的本地生產總值佔世界的6%,但其貨物及服務貿易只佔世界約3.4%至3.8%,顯示南美洲地區具備隱藏的發展潛力,可提供新的商機。

  香港與智利的雙邊貿易亦持續穩步增長,顯示兩地的經濟聯繫有進一步擴大的空間。

  智利與香港於二○一○年的雙邊貨物貿易額為60.61億港元,與二○○四年相比,平均每年的增長率為7.5%。而雙邊服務貿易額於二○○九年為5.73億港元,與二○○三年相比,平均每年的增長率為7.6%。

  為了協助政府為這次自由貿易協定談判釐定整體談判立場,工業貿易署已預備了一份諮詢文件,上載其網站(www.tid.gov.hk),以供查閱。歡迎各界人士,於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或之前,就自由貿易協定將涵蓋的主要範疇發表意見和建議。有關回應可透過郵遞(九龍彌敦道700號工業貿易署大樓19樓歐洲部)、傳真(2789 9761或2789 2491)或電郵(fta@tid.gov.hk),遞交工業貿易署。



2011年12月1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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