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改控男子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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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今日(十二月十二日)根據律政司初步意見改控一名六十一歲男子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

  該名男子涉及於十一月二十六日在山頂普樂道發生的一宗致命交通意外。警方經調查後落案控告該名男子一項謀殺罪。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警方根據律政司初步意見改控該名男子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

  該名男子已獲准保釋外出候審,案件押後至明年二月六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中區重案組繼續循所有調查方向,搜集證據,積極調查此宗案件。當完成所有調查工作後,警方會將案件呈交律政司尋求最終法律意見,並不排除會有其他控罪。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二百零四號



2011年12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2時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