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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急切質詢五題:排檔改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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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慧k議員根據《議事規則》第24(4)條提出的質詢和食物及壎竻膚蔽攭P一嶽的答覆:

問題:

  旺角花園街排檔上周三凌晨發生自香港回歸以來傷亡最慘重的火災,火勢及濃煙蔓延迅速,席捲鄰近兩幢唐樓,最終釀成九死三十四傷慘劇。除了排檔的安全管理備受關注,不少居民亦投訴逃生時,由於梯間擺放太多雜物,走火通道受阻,終於弄致多人死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會考慮立即巡查全港有安全隱患的舊樓;並以消防安全為首要考慮,一經發現走火通道被雜物嚴重阻塞,便會要求食環署即時協助清理;及

(二) 是否會要求花園街排檔立即採取「貨物不過夜」的臨時方案,直至討論出一個各方可以接受的方案?


答覆:

主席:

  就李議員的問題各部分我回覆如下:

(一) 舊式商住樓宇和住宅樓宇受《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第572章) 規管。該《條例》在二○○七年七月開始實施,旨在提升全港約12 000幢一九八七年前落成的商住及住宅樓宇的消防安全至現今的防火安全水平。在約9 200幢舊式商住樓宇當中,消防處聯同屋宇署至今已經巡查約4 600幢(即50%),並向其中約2 600幢的業主或住客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要求他們提升樓宇消防安全水平。在巡查時,若發現走火通道受阻塞或因結構問題導致潛在火警危險,或消防裝置及設備出現問題,部門會採取執法行動。若阻塞走火通道的雜物構成發生火警的即時及重大危險,消防處可安排移走該些物件。

  另外,消防處亦一直有派出突遣執法隊分階段巡查火警風險較高的舊式樓宇,以確保該樓宇的消防安全。消防處在十一月曾針對舊式樓宇密集的地區進行特別巡查行動,行動巡查了200多棟樓宇,就發現走火通道阻塞等作出四十七宗檢控,並向屋宇署轉介了與建築物結構有關的問題個案,同時亦向有關居民派發單張宣傳消防安全。

  業主和住客必須確保有關的住宅大廈的走火通道暢通無阻,清理阻塞走火通道的責任須由業主和住客承擔。

(二) 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的跨部門工作小組正積極考慮不同方案。在研究有關方案時,公眾安全,尤其是居住於排檔周邊的市民的人身和家居安全,是我們的首要考慮。我們認為檔販有責任按照發牌條件經營,但根據過往管理排檔的經驗,單靠販商自律是不足夠的,我們必須加強執法,以防止類似今次火災的事件重演。當然,我們亦必須顧及檔販的長遠經營環境。為加強公眾安全,政府會積極考慮不同改善方案,「貨物不過夜」或「留架不留貨」或「朝行晚拆」都包括在我們考慮的方案之中。由於各項方案均有其利弊,我們必須作出審慎研究,以作風險評估,並和相關持分者,包括檔販和區議會,進行商討。我們明白市民期望有關的改善措施能夠盡快落實,食環署和各有關部門正全速進行研究工作,致力在減低火警風險及照顧排檔營運之間取得平衡。

  多謝主席。



2011年1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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