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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急切質詢四題:排檔消防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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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家傑議員根據《議事規則》第24(4)條提出的質詢和食物及壎竻膚蔽攭P一嶽的答覆:

問題:

  二○一○年旺角花園街發生三級火警後,政府下令檔販改用防火物料,並將十個攤檔搬離大廈出口,預留走火通道。事隔不足一年,於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清晨,花園街又再發生一宗更嚴重的四級火警,最終釀成九死三十四傷。今次事件令公眾關注到對排檔的消防管制不足,未能解決其潛伏的危險性。除了旺角花園街,全港有不少舊區(例如深水齛硅a街及鴨寮街、佐敦廟街及寶靈街等)仍有同類型的排檔,而旁邊兩側都是舊樓,實有潛在的火災風險,更令人關注全港排檔的防火措施是否完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消防處及機電工程署對全港露天小販攤檔街道的管制,排檔之間的防火間距、排檔與民居的距離及防火裝備等規範上是否有具體要求;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自去年花園街發生三級火警後,消防處巡查當區的次數和詳細情況為何;

(二) 鑑於政府曾表示對違規擺賣的排檔採用零容忍立場,並積極研究規定「朝行晚拆」的可行性、推出扣分制及取消牌照等,當局將會採取甚麼措施,在減低火警風險及照顧排檔營運之間取得平衡;當中會否考慮向檔販提供補貼,以減輕其經營成本;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鑑於當局曾向上年受火災影響的大廈提供維修貸款資助及協助有關大廈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有關安排的進度為何;當局會否考慮向受今次火災影響的大廈法團及單位業主,就維修大廈內所有受損的公共地方及私人住宅部分提供資助;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梁議員的問題各部分我回覆如下:

(一) 花園街排檔自去年十二月發生火警後,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已聯同消防處、機電工程署及有關小販組織,實施多項改善排檔消防安全的措施,包括確保車道有足夠空間供消防車及消防員使用;排檔之間預留足夠空間,方便附近樓宇住客疏散;非相連的排檔有適當的空間分隔,防止火勢蔓延;排檔應採用防火物料搭建,以及排檔照明設備須由合法的獨立電力供應等。消防處已就全港二十多個舊式住宅/商住樓宇鄰近有密集排檔的地區制訂應急方案,以加強在發生火警時進行滅火和救援行動的效率。此外,消防處亦不時派出消防車在這些地區進行路試,以確保緊急車輛可順利通過。

  以消防處在火警現場所見,花園街部分排檔未有遵從有關的措施,例如排檔頂部有可燃性高的帆布/膠布物料、非相連的排檔之間預留的空間不足等,以致影響消防安全。但真正的起火原因和當時引致火勢蔓延的情況,有待調查完成後才能確定。

  在花園街四級火警後,消防處已聯同食環署到全港有住宅樓宇鄰近密集排檔的地區作出巡查和協助食環署進行執法。鑑於是次火警的情況,食環署、消防處及相關部門正覆檢有關排檔的消防安全措施,研究是否需要進一步改善其消防安全。

(二) 在今年十一月三十日花園街火災發生後,食環署對花園街小販區和全港所有小販區的違規行為已即時加強執法。如發現有排檔的擺賣範圍或簷篷大小超出規定、貨物阻街,或貨物過夜存放在排檔範圍以外,食環署會採取執法行動。截至十二月四日為止,食環署已就花園街的違規情況發出170張傳票。

  汲取今次和去年花園街火災的經驗,我們認為有必要引入新的措施,改善小販區的環境,以進一步減低火警的風險。為此,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的跨部門工作小組正積極考慮不同方案。在研究有關方案時,公眾安全,尤其是居住於排檔周邊的市民的人身和家居安全,是我們的首要考慮。我們認為檔販有責任按照發牌條件經營,但根據過往管理排檔的經驗,單靠販商自律是不足夠的,我們有必要立即加強執法,以防止類似今次火災的事件重演。同時,我們亦必須顧及檔販的長遠經營環境。

  為加強公眾安全,政府會積極考慮不同的改善方案,包括引進「朝行晚拆」或「留架不留貨」的營運模式;引入取消牌照制度、將小販區的排檔重整或調遷等。由於各項方案均有其利弊,我們必須作出審慎研究,以作風險評估,並和相關持分者,包括檔販和區議會,進行商討。我們明白市民期望有關的改善措施能夠盡快落實,食環署和各相關部門正全速進行研究工作,致力在減低火警風險及照顧排檔營運之間取得平衡。

  梁議員提到向檔販提供補貼的問題,我想指出,所有檔販均有責任遵從發牌條件,不應該指望公帑補貼。

(三) 自去年花園街發生三級火警後,油尖旺民政事務處(民政處)進一步積極跟進區內的大廈管理的問題。民政處曾聯同香港房屋協會(房協)物業管理諮詢中心多次到訪受火災影響的大廈,透過不同方式包括單張及路演活動,向受影響樓宇的法團和居民介紹房協的「樓宇管理維修綜合計劃」及「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以協助受影響的居民盡快維修大廈和回復正常的生活。根據房協及屋宇署的資料,在符合資格申請財政支援的六幢樓宇中,有四幢已被納入「樓宇更新大行動」。當中,正安排進行工程和已展開工程的樓宇各有兩幢。至於並未參加「樓宇更新大行動」的兩幢樓宇,其中一幢的業主已表示因費用將由保險公司承擔而無意參加任何財政支援計劃,而另外一幢正接受房協轄下「樓宇維修資助計劃」的支援。部分樓宇亦已獲資助進行多項與改善消防安全有關的工程。

  對於未有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法團)的大廈,民政處亦聯同房協進行家訪及舉行簡介會,推動業主成立法團以加強對大廈的管理,並向業主簡介各項財政支援計劃,以協助業主應付不同的需要。自二○一○年十二月起,民政處已協助花園街內兩座私人大廈舉行業主會議及成立法團。此外,民政處亦加強探訪花園街受影響路段的私人大廈,以了解大廈的狀況和提醒居民加強對大廈管理的意識。

  與去年的安排相同,房協正計劃在受影響樓宇解封後,主動聯絡受影響的大廈法團和探訪受影響的業主及住戶,以提供目前由政府、房協及市區重建局提供的各項支援計劃的資料及適切援助。其中,受今次火災影響的合資格的私人樓宇業主或法團,如在保養和維修其樓宇遇到財政上的困難,可申請由房協及市區重建局共同管理的「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綜合計劃)。綜合計劃為業主提供一站式的全面支援,包括公用地方維修津貼、公用地方維修免息貸款、家居維修免息貸款以及籌組業主立案法團資助。兩間機構亦會為申請人提供技術上的支援。此外,業主或法團亦可透過綜合計劃向另外兩個由政府撥款的計劃作申請,包括由房協管理的「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以及由屋宇署管理的「改善樓宇安全綜合貸款計劃」。



2011年1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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