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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急切質詢一題:花園街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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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美芬議員根據《議事規則》第24(4)條提出的質詢和政務司司長林瑞麟的答覆:

問題:

  花園街市集繼去年12月發生大火,焚毀近50個攤檔後,事隔不足一年,本年11月30日凌晨,附近地點再次發生大火,今次更釀成重大死傷。據肇事地點一帶的排檔檔主表示,早前已根據當局的建議改善防火措施,包括在檔位間預留足夠空間,方便附近樓宇住客在火警發生時疏散,並在非相連排檔設置適當空間分隔,防止火勢擴散。但報道指上周火警發生期間,火勢蔓延仍十分迅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去年年底火警發生後,當局有否全面評估多個鬧市大型露天市集(包括花園街、通菜街及廟街等)的火警風險,並檢討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若有,評估和檢討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鑑於今次事發地點的排檔檔主表示,已按照當局建議改善防火措施,但火勢仍迅速蔓延,更造成嚴重傷亡,這是否顯示當局對去年年底附近地點的火警起因的分析和總結欠缺全面,以致未能防止另一慘劇發生;

(二)上周火警後,當局有否評估災場一帶的住宅樓宇的結構和整體安全性;若有,結果為何;鑑於有災民擔心日後安全,表示即使火場解封後亦不敢遷回上址,當局有否措施,協助重新安置這些居民;若有,措施為何;及

(三)當局對今次受災居民及死傷者家屬的緊急經濟援助措施為何;若有關措施均未能惠及災民,政府會否考慮動用關愛基金款項作緊急援助?

答覆:

主席:

  首先,我要代表特區政府向花園街火災的死難者及災民,以及他們的家人致以深切慰問,亦希望仍然住院的市民能早日康復。

  11月30日凌晨花園街火災發生後,特區政府的相關政策局和部門已經按行政長官的指示,即時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去處理火災的善後工作,以及提升公眾安全,採取措施。

  總括而言,我們現正循以下五個方向著手跟進:

  第一,救援並安頓災民。在火警發生之後,我們隨即開放了社區中心,供災民暫時棲身並進行身份登記工作。相關部門,包括民政事務總署、社會福利署(社署)和房屋署已按現行政策,為災民提供各方面的協助。

  社會上的慈善團體和熱心人士,亦表達了他們對這次災情的關懷,化熱心為行動,在短短幾天內已籌集了5、6百萬元的捐款。在火災中不幸遇難人士的家庭,每戶可獲得約30萬元的援助;而其他直接受大火影響的住戶,亦可得到超過6萬元的援助。

  此外,房屋署亦動用石籬臨時居所,暫時安置受影響而無處棲身的人士,以協助他們解決燃眉之急。截至12月6日,62戶共126位災民已經入住。他們可以在臨時居所暫住三個月。

  我們希望這些援助可以幫助有關災民度過難關,盡快回復正常生活。現時,政府第一階段的救災工作在這方面已基本上完成。

  第二,這次火災,導致9人死亡,34人受傷。直到目前為止,尚有5人仍然留醫,情況危殆或嚴重。醫院管理局會盡一切努力為他們提供治療。

  第三,警務處和消防處已就火災的成因展開廣泛和深入的調查。如發現任何證據顯示火災涉及刑事成分,我們必定會嚴正執法。

  第四,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屋宇署和消防處已啟動幾個方面的行動。

  食環署正在加強巡查超過40個排檔地區,並對違規情況嚴厲執法。為減低引起火警的危險,每名檔主只能在容許的範圍內經營,而每個檔位的簷蓬亦不能與其他檔位或附近的建築物相連。此外,在非營業時間,貯存在檔位的貨物必須在牌照訂明的攤檔範圍內存放。

  屋宇署亦將會在未來6個月,爭取完成巡查三百多幢樓宇前面有排檔、建於1980年以前的舊式6至12層高的雙梯樓宇。如發現違規情況,或因改建工程而阻礙走火通道,便會採取執法行動。消防處將會為食環署和屋宇署的工作提供支援。

  這些工作的目的,是要按現行法例和政策,盡量防止同類的火災再次發生。

  第五,今後為了更有效地管理排檔,以及加強公眾安全,食物及壎竻蔗M食環署會牽頭考慮各方面的可行措施,以提升排檔的消防安全。在評估這些措施時,我們會有兩方面的考慮:首先,措施必須能保護市民的安全以及減低火災風險;與此同時,措施亦要考慮到排檔檔主的利益。

  就加強公共安全,直至現在,已提出的各方面方案包括:「朝行晚拆」、「留架不留貨」、「扣分制度」,以及遷徙有關排檔等。我們願意聽取立法會、區議會、市民和業界代表就這些措施的意見。

  我們計劃在經過仔細研究和考慮之後,就可行的措施盡快提出建議,諮詢公眾,讓社會可以就這個問題作出深入和實質的討論。如有需要,我們會採取先易後難的方法,逐步推動有關措施。

  就梁美芬議員的提問,我的回覆如下 –

(一)在提升排檔的消防安全水平方面,消防處一直協助食環署進行有關工作。花園街排檔自去年12月發生火警後,食環署已聯同消防處、機電工程署及有關小販組織,實施多項改善排檔消防安全的措施,包括確保車道有足夠空間供消防車及消防員使用;排檔之間預留足夠空間,方便附近樓宇住客疏散;非相連的排檔有適當的空間分隔,防止火勢蔓延;排檔應當採用防火物料搭建,以及排檔須從合法的途徑獲得獨立電力供應等。

  以消防處在火警現場所見,花園街部分排檔頂部有可燃性高的帆布或膠布物料、非相連的排檔之間預留的空間不足等,以致影響消防安全。但真正的起火原因和當時引致火勢蔓延的情況,有待調查完成後才可以確定。

  在花園街四級火警後,消防處已聯同食環署巡查全港有住宅樓宇鄰近密集排檔的地區,提醒商販須注意的消防安全措施。鑑於是次火警的情況,食環署、消防處及相關部門正覆檢有關排檔的消防安全措施,研究進一步改善有關消防安全。

  消防處已就全港20多個舊式住宅和商住樓宇鄰近有密集排檔的地區制訂應急預案,以加強在發生火警時滅火和救援行動的效率。另外,消防處亦不時派出消防車在這些地區進行路試,以確保緊急車輛可順利通過。

(二)在消防處完成其救火及搜救行動後,屋宇署人員已巡查災場一帶的樓宇。巡查結果顯示有關樓宇的結構並未受是次火災影響,其結構仍然是穩妥的。

  正如我剛才提到,房屋署已於12月4日安排已登記之災民暫時入住石籬臨時居所,以協助他們解決緊急的住屋需要。倘有個別住戶有特殊困難須稍為延長在石籬臨時居所的暫居時間,房屋署會聯同社會福利署因應住戶之實際情況,盡量為他們提供合適的協助。我們亦會為有意入住公屋的居民提供協助,幫助他們遞交申請。已登記在公屋輪候冊的住戶會按他們的申請編號等候編配公屋。

(三)為協助受災居民及死傷者家屬應付各種迫切的生活需要,當局已於災後即時傾盡全力向他們提供各種經濟及其他方面的援助。首先,多個慈善機構及基金,包括賽馬會緊急援助基金、仁愛堂「仁間有愛」支援計劃、香港中華總商會、東華三院、博愛醫院緊急援助基金、華人慈善基金、樂善關懷基金、嗇色園緊急援助基金、仁濟緊急援助基金、保良局,以及香港青年工業家協會第一時間向災民伸出援手,提供緊急援助金以濟燃眉之急,而社署已積極協助它們迅速發放有關經濟援助到各災民手上。個別人士所獲得的經濟援助,我在開始時已經向各位議員簡述。

  除了經濟支援外,當局亦已向災民派發家庭電器及日用品以應付生活所需。社署亦即時派出臨床心理學家及社工,為災民舉行情緒支援及分享會。如個別居民有需要,他們亦會提供進一步的心理輔導。另外,社署的地區同事亦已盡力聯絡不幸罹難者的家人,進一步為他們提供情緒和經濟支援。社署會繼續跟進死傷者家屬和受影響居民的福利需要,務求能迅速向他們提供適當的援助,令他們能盡快重新過正常的生活。

  至於關愛基金,在制訂援助項目時會考慮項目是否與政府或其他慈善基金的資助及服務發揮互補作用,盡量避免重疊。鑑於現時政府和其他慈善基金已分別向災民提供多方面的服務和資助,關愛基金未有計劃推出相關援助項目。

  發生這次火災,大家都不願見到。政府有責任為死難者家屬和受影響的災民妥善安排善後工作,亦需要對引起這次火災的成因作出仔細的調查,並與公眾一起研究和討論可行的方法,以防止類似事件重演。我相信,透過相關政策局和部門的共同努力,凝聚社會的支持,我們可以把這些工作做好。



2011年1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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