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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因網上詐騙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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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域法院今日(十二月六日)裁定兩男三女共兩項串謀欺詐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成立,他們年齡介乎十九至二十五歲,並須還押至十二月二十三日等侯判刑。

    案情透露,十名受害人(年齡介乎十八至二十五歲的三男七女)於今年一至五月期間從互聯網討論區看到招聘神秘顧客的廣告,受聘後須對財務機構及零售店進行服務水平的測試。受害人其後被誘使以個人身份向財務機構借貸及於零售店使用自己的信用卡購買物品,以測試這些機構的服務水平。當受害人將所借得的款項及所購買的物品交予騙徒後,便與騙徒失去聯絡,損失金額總值約三十二萬九千元。

    商業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經深入調查後,於今年五月二十二至二十四日拘捕該兩男三女,他們其後被控以相關罪名,今日被裁定罪名成立,須還押至十二月二十三日判刑。

    警方強調,串謀欺詐及使用虛假文書是嚴重罪行,最高刑罰均為監禁十四年。任何人在網上干犯罪行,警方亦有能力及決心把他們繩之於法。

    警方提醒年輕人切勿在網上公開個人資料及輕信「不需經驗和學歷,薪酬高、福利好」的網上招聘廣告或留言。市民亦可以到警務處網站瀏覽相關騙案資訊。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報第一百六十二號



2011年12月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2時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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