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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安全中心公布肉類添加二氧化硫調查第二期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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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公布第二期有關肉類中添加二氧化硫的專項食品調查結果。在一百八十三個樣本中,共有八個鮮牛肉樣本檢出該種不可在新鮮、冰鮮及冷藏肉類中使用的防腐劑,整體合格率為百分之九十五點六。

  中心於今年九月至十月期間在新鮮糧食店及街市肉檔抽取牛肉、豬肉及羊肉樣本進行化驗,抽取樣本的地點包括曾被檢出在肉類添加二氧化硫的肉檔。

  中心發言人說:「八個不合格的鮮牛肉樣本從不同的肉檔抽取,檢出的二氧化硫含量介乎百萬分之三十三至百萬分之一千五百。當中一個不合格鮮牛肉樣本的檢測結果,已於九月份的食物安全報告中公布。就這些不合格的樣本,中心已作出跟進,包括再抽取樣本化驗及向有關商戶發出警告信。」

  他強調:「中心會繼續監察有關情況,並會突擊巡查曾出售含二氧化硫肉類的店鋪,確保其遵守相關法例。如有足夠證據,當局會提出檢控。」

  發言人表示,個別商戶為使肉類的色澤更鮮明,違法在肉類中添加二氧化硫。鑑於近年多次在新鮮肉類樣本中檢出二氧化硫,中心今年繼續分兩階段進行有關的專項調查。

  第一期的結果已於五月公布。今期的整體合格率與近年同類調查的相若,顯示在肉類中添加二氧化硫的情況不算普遍。
 
  他說:「二氧化硫屬低毒性,可溶於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的二氧化硫。按今次不合格樣本被驗出的二氧化硫含量,在一般食用情況下,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但個別對這種防腐劑有過敏反應的人,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
 
  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章附屬法例),售賣含有二氧化硫的新鮮、冰鮮或冷藏肉類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而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亦會按「違例記分制」,暫時吊銷或取消有關的新鮮糧食店牌照作處分。違例者如屬公眾街市檔戶,食環署亦可終止攤檔的租約。
 
  發言人提醒業界不可在新鮮、冰鮮及冷藏肉類使用二氧化硫。
 
  他亦建議消費者光顧可靠的店鋪或街市攤檔,避免選購或進食顏色異常鮮紅的肉類。此外,應保持均衡飲食,以免因偏食而攝取過多食物添加劑。



2011年1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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