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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三所內地高等院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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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歡迎國家教育部公布六十三所內地高等院校試行對香港學生豁免聯招考試,並依據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高級程度會考成績擇優錄取香港學生的具體安排。有關安排是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八月訪問香港時宣布中央政府一系列支持香港發展的措施之一。

  教育局發言人說:「新高中學制及香港中學文憑資歷獲得國家承認,既可為香港學生提供另一升學途徑,減輕香港學生爭取進入大學的壓力,也有助他們日後在內地或香港發展,為國家培養人才。」

  該六十三所高等院校分布內地十一個省市,包括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廣東、江蘇、浙江、福建、湖北、四川、雲南,而所提供的課程亦各具特色,既有綜合性大學、師範大學、醫學院、中醫藥大學、財經大學,亦有語言大學、服裝學院、美術學院、音樂學院和傳媒大學。(院校名單見附件)

  2012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應屆考生,可報名參加。報名方式將採取網上預先報名及現場確認的形式進行。國家教育部已委託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聯招辦)負責網上報名及錄取審核工作,並委託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承辦現場報名確認、報名資格審核及招生宣傳等工作。

  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可填報四所學校志願,而每所學校可填報四個專業志願。院校的最低錄取要求為「3、3、2、2」,即四個核心科目的入學要求原則上應達到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除四個核心科目外,各院校可根據不同專業要求指定不同選修科目或非指定選修科目,明確學生需達到的水準(如指定一至兩個選修科目成績需達到第2級或第3級)。各院校亦會參考「學生學習概覽」載錄的其他學習經歷,擇優錄取學生。

  根據2012年招生程序,學生可於二月二十日至三月五日期間在網上預先報名,並在三月一日至十五日到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進行現場確認。各院校可根據考生報考資料安排面試,並於五月中公布預錄取名單。七月下旬進入錄取階段。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向聯招辦提供考生成績(中學文憑考試或高級程度會考成績),並轉至六十三所院校進行錄取確認;各院校將於八月三日前公布錄取名單。

  有關免試招收香港學生的詳情,請瀏覽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expo2011)。國家教育部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局將於十二月十日至十一日聯合主辦「2011內地高等教育展」,讓學生和家長更加了解具體安排。展覽期間,國家教育部將講解赴內地升學的概況,以及新措施的申請程序及安排。六十三所參與免試招生的內地高等院校亦會設置攤位,並透過舉辦多場講座讓院校即場講解升學資料,包括學系及學科簡介、學習費用,以及收生要求等。展覽將於伊利沙伯中學舉行,歡迎免費入場參觀。



2011年11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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