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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加強監察藥物質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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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醫院管理局發出︰

  醫院管理局大會成員在今日(十一月二十四日)舉行的內務會議,討論及通過監察藥物製造及供應商表現的機制,以加強藥物品質控制及售後服務。醫管局將在下月向供應商作出簡報,以期於二○一二年首季實施。

  大會成員亦知悉,醫管局藥物品質保證辦事處會在十二個月後評估及檢討有關機制的成效。

  醫管局聯網服務總監張偉麟醫生說:「根據有關監管計劃,我們會加強監察製造商和供應商的藥物是否符合產品規格、質素要求和服務表現。」

  這個機制的重點在於能夠為未來的藥物供應投標評審提供有用的參考指標,而醫管局可以同時沿用現行機制,假如製造商或供應商違反合約條款,提供差劣的藥物及服務,醫管局會中止合約或提出索償。

  目前已有既定程序方便前線醫護人員對藥物質素作出投訴及報告有關問題,所有問題將會按其嚴重程度作風險評估,以對治療效果及對病人健康可能構成的影響劃分等級。而藥物品質保證辦事處亦會作出相應的跟進行動,包括繼續監察、提出警示,以至最嚴重的停用藥物。

  張偉麟醫生補充說:「醫管局在某些情況下需要按監管當局指示作出回收行動,此外,亦會配合製造商因藥物潛在質素問題進行的自願回收行動。」

  「無論在哪一種情況下,供應商都要全面調查有關問題,並建議改善方案防止事件重演。」

  醫管局投標評審小組將會參考由上述機制建立的監察藥廠或供應商資料庫紀錄,與產品的規格評核及投標價格一併考慮。在合約期間突發出現的質素及表現問題亦會提交投標評審小組,考慮是否有違合約條款。

  張偉麟醫生總結指出,上述機制在草擬和制訂階段,均經過廣泛諮詢業界人士,並且充分考慮公眾及病人對公立醫院藥物質素的期望。



2011年11月2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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