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立法會:教育局局長就「改善副學位學生的升學和就業狀況」動議辯論的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

  以下為教育局局長孫明揚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改善副學位學生的升學和就業狀況」動議辯論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我衷心感謝各位議員提出的寶貴意見和建議。以下我希望就議員提出的意見作綜合回應。

多元出路

  正如我在開首所述,政府十分重視專上教育。我們一直支持公帑資助與自資院校相輔相成的發展,致力為青少年提供優質、多元、靈活和多階進出的升學途徑。

  我們繼續投入大量資源於公帑資助院校。從2012/13學年起,教資會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學額將增加至15 000個,高年級學士學位課程學額亦會分階段倍增至每年8 000個,即約4 000個收生學額,以提升副學位畢業生的升學銜接。連同配合新高中學制下的學士學位學生人數的增加,預計公帑資助院校本科學生人數到2016年將大增約四成。到2014/15年,教資會資助院校獲得的每年經常撥款將較現時增加30億元。

  在自資界別方面,我們積極支援院校的發展,包括自資學位課程和銜接學位課程,以增加中學畢業生和副學位畢業生升學的機會。這些措施包括:

(一) 免地價批出土地。自2007年起,我們已批出或邀請院校申請四幅用地發展自資學位課程。我們亦已就前皇后山軍營用地邀請發展意向書,預計在明年正式推出用地供團體申請;

(二) 提供免息貸款,協助興建新校舍或改善教學環境及設施。在70億元的承擔額中,至今已批出52億元貸款。在今年施政報告中,我們進一步建議擴大貸款的範圍至興建學生宿舍,並增加承擔額20億元;

(三) 推出1億元的質素提升津貼計劃,資助各項專為提升專上教育質素而設的項目;

(四) 成立25億元的自資專上教育基金,為學生提供獎學金,並支援院校提升質素和加強質素保證的工作。2011/12學年,基金將發放3,700萬元獎學金,超過1 300名學生受惠;以及

(五) 在今年施政報告中,建議注資30億元入研究基金,讓自資高等院校參與競逐研究撥款,推動學術和研究發展。

  上述的支援措施,充分顯示政府對中學畢業生和副學位畢業生對升學需求的承擔,並且直接和具針對性提升專上教育的質素,為學生提供更多優質的升學機會和選擇。

  我們預期在2015年或之前,適齡人口組別中有超過三分之一的青年有機會修讀學位課程,連同副學位學額,修讀專上課程的青少年將超過三分之二。副學位課程為學生提供堅實的專業培訓,修畢課程的學生,既可選擇投身職場,亦可選擇修讀各類型的課程,包括經評審的本地學位課程、非本地課程、以及資歷架構下各類持續進修或專業訓練課程,以達致終身學習,自強不息。

  展望將來,我們會因應教資會在高等教育檢討報告中的建議,落實建立縱向學分累積及轉移制度,以便利副學位畢業生升讀高年級學士學位課程。我們亦會提高教資會院校高年級學額收生的透明度,並已建議教資會與院校合作,推出方便易用的中央入門網站,發放與公帑資助高年級銜接機會有關的綜合資訊,讓院校按照公開、公平、具透明度和擇優錄取的方式,讓學生申請高年級學額。

  有議員提到內地升學的問題。新高中學制的實施,將與世界上更多的高等院校接軌,包括內地院校。我們會繼續鼓勵院校之間達成更多雙邊協議,以協助副學士畢業生升讀銜接學位課程。

  至於有議員建議向自資專上院校提供配對補助金,政府已推出五輪配對補助金計劃,一共為院校帶來141億元額外經費,包括政府提供的49億元的補助金及92億元的捐款。當中第四輪及五輪均涵蓋自資高等院校。

就業

  在就業方面,政府已率先承認副學位資歷。自2001年,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接受本地認可副學士資歷大致等同高級文憑資歷。現時共有14個公務員職系以高級文憑及副學士為入職條件的學歷要求(例如二級助理康樂事務經理、二級職業安全主任)。另外,高級文憑和副學士畢業生亦被視為符合入職學歷要求定為副學位或以下的學歷,包括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及格和香港中學會考三科良的職系。總括來說,副學位畢業生可申請約80個公務員職系。

  在私營機構方面,政府亦積極聯同院校加強宣傳,向僱主及商界推廣副學位資歷,以增加社會人士的認識。現時,大多數專上院校都有為副學士畢業生提供就業支援服務。政府亦透過質素提升津貼計劃,資助自資專上院校推行就業輔導相關的項目。

質素保證及監管

  我們認同議員提出質素監管及保證對副學位資歷認受性的重要。正如我在開首指出,我們是按質量並重的方針推動自資專上教育的發展,並已設有嚴謹的質素保證機制和監察措施,確保課程的質素,包括規定所有本地專上課程必須經由相關的質素保證機構作出評審;為副學士和高級文憑課程制訂通用指標,供院校和評審機構遵守,務求在課程結構、入學要求、結業資歷等方面,達致共通的標準;以及為副學位界別編製《質素保證良好實例手冊》。剛成立的25億自資專上教育基金,亦為自資專上院校提供協助,以執行和加強質素保證措施。我們會繼續檢討和改善現有的機制和措施,提升自資專上教育的質素。

課程多元化,配合行業及社會需要

  為了提升畢業生升學及就業的機會,院校提供不同類型的副學位課程供學生選擇。這些課程均緊貼社會需要,理論和實踐並重,例如為配合六項優勢產業的發展,近年我們見到更多院校推出檢測和認證、設計和多媒體數碼的課程。這些課程為學生提供更多選擇之餘,亦能配合香港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在今年的施政報告中,我們亦建議在職訓局下設立國際廚藝學院,提供訓練設施和進修途徑,培育精通國際廚藝的優秀人才。

調查和數據搜集

  為讓有意報讀副學位課程的學生能掌握更多資料,我們每年會向各院校索取畢業生繼續升學及就業的情況、工作平均薪酬等資料,並詳列於「經評審自資專上課程資料網」(iPASS)內。另外,政府自2002開始,每三年進行一項關於僱主對副學位課程畢業生工作表現的意見調查。相關的調查結果可反映副學位課程畢業生就業以後的工作表現,並有助政府及院校更了解僱主的需要。根據2010年公布的調查結果,超過九成的受訪僱主認為副學位畢業生的工作表現達中等或以上的水平,而其中近六成僱主更表示滿意他們的表現。

學生資助

  學生資助方面,我們已由2008/09學年起擴展「專上學生資助計劃」,讓自資課程的學生與公帑資助課程學生所得的學生資助相若。合資格的學生可獲助學金或貸款,以應付學費、學習開支及生活支出,確保學生不會因經濟困難而無法升學,包括副學位學生。2010/11學年,「專上學生資助計劃」共發放7.9億元助學金及2.6億元低息貸款,超過22 000名學生受惠,佔學生人數百分之三十三。

  由2011/12學年起,政府進一步大幅改善「專上學生資助計劃」,包括放寬學資處入息審查機制下可獲取全額學生資助的收入上限;調整資助的級別;以及向有需要的學生發放額外學習開支助學金。以上3項措施令每年超過5萬名專上學生受惠,涉及每年額外開支約2億5千萬元。政府亦會於稍後檢討須經入息及資產審查的生活費貸款的利率機制。此外,政府已進一步建議更多改善措施,例如將年齡上限由25歲放寬至30歲。估計這些建議令每年額外約1 000名修讀自資經本地評審專上課程的學生受惠,涉及每年額外開支約1千7百萬元。

  至於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方面,政府亦提出一系列建議,改善計劃的運作,包括將三項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的風險調整利率下調至零,並於三年後作檢討;將免入息審查貸款的標準還款期由10年延長至15年;放寬延期還款安排;以及將還款安排由現時季度還款轉為每月還款。

  有議員建議豁免在學期間的利息。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是以「無所損益」的基礎運作。豁免在學期間計算利息,即貸款計劃須由納稅人補貼,違反無所損益的原則。把風險調整系數下調至零已令在學期間的利息減少大約一半。一名貸款100,000元以修讀一個四年專上課程的借款人,在風險調整系數下調至零,及延長還款期至15年後,每月還款額已由1,040元減為650元,減幅約4成。如完全豁免在學期間計算利息,每月還款只能再多減20元至630元,對學生幫助有限,但會令政府每年少收3,370萬元。學生如有還款困難,可申請延期還款。如果學生可無須經過資產及入息審查,從政府提取金錢繳交學費,而在學期間無須負擔任何費用,容易令計劃被濫用。

  至於容許大學貸款還款額可獲扣稅的建議,根據《稅務條例》的現行條文,在計算個別人士應繳稅款時,可獲給予扣除個人進修開支,現時上限為每年60,000元。個人進修開支必須是為了取得或維持在受僱工作中需要的資格而支付的。以上扣除類別應已涵蓋提議案中所提及的學費開支。學生貸款計劃只是一項特殊貸款安排,而就該計劃下所支付的還款亦與一般借貸無異,屬於私人性質。建議亦有違《稅務條例》中一貫只給予扣除就為產生應評稅入息而招致的支出及開支的原則。在香港狹窄的稅基下,政府須小心審視有關建議對公共財政的影響。

  同時,我亦聽到有議員建議政府研究讓本地學生申請學生貸款到海外升學的可行性。在這一點上,我們認為有責任先幫助現時在本地修讀課程而經濟有困難的學生。再者,學生在海外修讀的課程範圍非常廣泛,而其所屬院校在港亦未必設有辦事處,政府在監管上會有一定程度的困難,故暫未以考慮把在海外就讀的課程列入可借取免入息審查貸款的範圍內。

結語

  最後,我衷心感謝各議員的意見。在升學方面,我們會雙管齊下,致力推動公立與自資院校相輔相成的發展,並按質量並重的方針,推動專上教育的長遠發展。我們藉加強公立與自資界別,以及副學位與學位界別的流動,促進一個靈活,多元及多階進出的教育體系。在就業方面,我們亦積極推廣副學位資歷的認受性,以增加企業及社會人士的認識,副學位多元化的課程,包括許多以職業導向的專業課程,亦有助學生裝備自己,在職場上先走一步。

  主席,我謹此陳詞。謝謝。



2011年1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2時37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