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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民政事務局局長就「捍懋s聞自由」議案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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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捍懋s聞自由」議案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多謝劉慧卿議員就「捍懋s聞自由」提出的議案。

  新聞自由是香港人珍惜的價值,受《基本法》保障,對香港政制的有效運作和社會經濟的發展進步,都有關鍵作用。今日同我一齊出席會議的,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一會的辯論發言,如有涉及《基本法》保障的權利,以及履行公約等問題,政制局局長會視乎需要作出回應。

  劉議員的議案還提到亞洲電視的一項報道,為準備對此回應,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也有同事出席。不過,我知道立法會在十月十九日的會議上已討論過同一題目,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當日已向議員講述事件的詳情以及廣播事務管理局(廣管局)就有關投訴進行調查的進展,並且說明政府不會干預持牌廣播機構的日常運作。相信今天就不必再重複同一內容。

  劉議員的議案主要針對政府信息的發放和官方活動的採訪安排。這涉及政府新聞處的職責。由於在政府架構中,民政事務局負責政府新聞處的總體資源調撥,所以我代表特區政府,先在這裡說明幾點:

  第一,特區政府施政以民為本,各項政策措施,都希望讓市民大眾知悉、理解、支持和監督,所以,我們務求通過各種媒體,把政府信息傳遞給市民大眾,同時致力提供合適的環境,讓新聞業自由發展。行政長官一向要求各政策局和行政部門採取積極、正面的態度,秉持公開、透明的原則,每當有重大政策或措施出台,或社會發生公眾關心的大事時,都要及時發布官方資訊。政府經常舉行記者招待會,官員亦往往在公開場合回答記者的提問,以至出席電台和電視台的訪問節目,講解政府政策。政府亦每日發放大量新聞稿,讓公眾了解施政的各方面,像去年就發放超過4萬份中、英文新聞稿、和近5千張圖片。

  政府發放資訊,必須依靠大眾媒體把信息傳遞予廣大市民,所以政府新聞處一向把傳媒視為合作伙伴,積極為傳媒提供方便,絕對無意、也不可能取代傳媒的角色。去年政府就回應傳媒查詢近100萬次,官員會見傳媒超過1000多次。

  第二,政府新聞處秉持開放及公平的原則,致力為傳媒採訪官方活動提供方便,根據採訪需要、場地條件、保安考慮等,力求容納最多數目的媒體到場採訪;如果受現場條件限制,亦會盡量安排傳媒自願聯合採訪。

  對於國家領導人或外國政要訪港活動,我們既要尊重保安要求,也要同時兼顧本地、內地及海外媒體的採訪需要,場地的容納限度因而更具挑戰性。總的來說,傳媒採訪官方活動的安排,要根據每次不同活動的具體實際情況,盡可能令各方滿意。我們希望各方以互相尊重的態度,理解彼此工作上的需要,共同維護香港的新聞自由,做好報道工作。

  大眾傳媒的採訪報道,與政府發放的影片或稿件,都是公眾資訊的一部分,可以並存。商營傳媒由於篇幅、時間等限制,加上不同觀點與角度,難免各有取捨。政府發放的信息則力求回應社會整體利益。有許多實例,說明政府發放的資訊受到傳媒和公眾的歡迎。像最近政府新聞處派員去到粵北韶關,報道在當地做義務教育工作的香港青年服務團十五位成員的生活和工作狀況,就有多家傳媒引用。所以,在議會堙A無必要把官方影片和稿件都稱為「鱔片」、「鱔稿」,如此不僅曲解了政府新聞處的服務,對採用的傳媒和觀看的公眾也未夠尊重。

  第三點,新聞從業人員也都知道,採訪報道包括多種方式,有指名道姓的直接引述,也可以根據不透露姓名的「消息人士」。我剛才已講了政府經常舉辦記者招待會,各部門首長作為代表部門的發言人,經常到議會解說政策,也出面會見記者。在首長以下,各部門有不少同事參與政策的制訂,他們了解政策措施的來龍去脈、重點優次、牽連影響等。政府有政策出台時,會安排背景簡介會,與新聞界交換意見,由部門首長或別的同事出席,協助傳媒進一步了解政策背後的理念。這種安排有較大的互動性,有助傳媒深入了解政策內容和細節,所以是受歡迎的。一般而言,傳媒多以不具名的方式報道,這也是新聞業通行的做法,無必要視之為別具用心的「吹風會」。

  主席,我就先談這三點,期待聽取議員的發言,再作回應。多謝主席。



2011年1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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