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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報刊登戰略物品管制修訂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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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將於下星期三(十一月二十三日)向立法會提交《二○一一年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修訂附表一)令》。

  工業貿易署(工貿署)發言人說:「該命令的目的是反映有關國際防止武器擴散管制組織,即瓦塞納安排、澳洲集團、導彈科技管制組織及核供應國集團,對其戰略物品管制清單所採納的變更。」

  根據本港法例,戰略物品的進出口受到由工業貿易署署長簽發的許可證所管制。許可證管制的目的是監察及管制戰略物品的流動情況,以維持科技供應國對本港管制制度的信心,從而確保本港可以繼續輸入高科技。

  發言人說:「香港一向緊隨國際防止武器擴散管制組織的管制尺度,以確保本港的管制與國際標準一致。」發言人表示:「相信業界人士會歡迎實施該命令,這是由於與本地公司進行戰略物品生意的主要貿易伙伴,亦採用國際防止武器擴散管制組織的相同管制清單。該命令將更新香港的戰略物品管制清單,對本地經營戰略物品的公司可提供方便及便利。」

  該命令於今日(十一月十八日)在憲報刊登,並將於十一月二十三日提交立法會。該命令將在工業貿易署署長於稍後藉憲報刊登的公告所指定的日期起實施。業界人士可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網頁(www.gov.hk)上瀏覽憲報。

  市民如欲查詢有關修訂,可聯絡工貿署戰略貿易管制科(電話:2398 5587或電郵:stc@tid.gov.hk )。

  工貿署亦會透過通告及查詢服務通知商戶有關修訂的詳情。



2011年11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2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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