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立法會:環境局局長就「全面改善維多利亞港水質」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

  以下為環境局局長邱騰華今日(十一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全面改善維多利亞港水質」議案的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我再一次多謝就動議發言的各位議會朋友,對於香港維港水質的關心。

  我打算用以下幾個主要方面回應議員提出的問題和意見,包括第一,水質有沒有改善、改善至甚麼程度;第二,應該採納甚麼標準去評價水質,這對將來是重要的;第三方面是淨化海港計劃,這是我們正在做的工作,二期甲、二期乙,分別在那堙B目標是否一致、進程如何;第四方面,很多議員提到個別地區的執法統籌,應否有個新的局或透過統籌能做到功夫;第五方面,是否搬遷避風塘和貨物起卸區等等,從而作一個總結未來工作的方向。就茖C個動議細節,我在第一次發言時已作出回應,所以我不會重複該部分。

  第一個問題,究竟維港水質有沒有改善。我聽到很多議員以不同方式和不同指標去看。維港水質在過往多年來,我們不是單單以有沒有渡海泳,期間停辦三十多年作為指標。在我發言後大家都認同這不是唯一的指標。維港水質經過二○○一年淨化海港計劃分期去做,一些客觀數據清楚講明,在維港港內的大腸杆菌整體含量減了50%。如果我們看維港東部近鯉魚門附近,正正因為剛才提及的淨化海港計劃,因第一期已把該區的管道接駁,該區的大腸杆菌含量大幅下降超過95%,同時溶解氧的平均含量有所增加15%,氨氮的含量平均下降27%,營養物的含量如果以無機氮和正磷酸鹽計算,平均下降了13%和23%。

  主席,列舉這個數字不是要吹噓我們的工作做得有多好。事實上,在我的發言和過往幾年的工作中說明水質改善必須持續,一個計劃接一個計劃去做。講出這個情況讓我們有一個準則,透過這些計劃,透過將現時維港兩岸主要人口和工商業生活區域的污水接駁,加以逐級更嚴格地處理,可以達到改善水質的目標。當然我們看到,仍然有工作必須要做。

  另外很多議員引用,由於維港過往有很多用途,和市民健康有直接影響的反而是泳灘。平時你看到在維港無論是航運和工商,未必會直接受海水影響,但市民享用泳灘的話,水質是直接影響。我們在泳灘採取較嚴格的標準。如果用這個方法去看,近年來所做的功夫,尤其第二期甲,即使在二○一○年剛開展的工作堙A直接令荃灣區有四個泳灘,由本來不合格轉為合格。在這塈畯n糾正議員的引述,可能正正相反。這四個泳灘可以重開,我們亦期望餘下的三個泳灘在較後時間能盡快重開。這是市民直接關心的,如市民到這些泳灘,而水質是有改善,這直接與他們的健康有關。當然,在整個維港中,會否仍有黑點要處理?這當然是有的,在議會上,我記得在上年年底時,有議員提到油麻地避風塘區,由於海港環境及錯駁渠位,確實有不理想的情況。我們亦看到早期啟德,由觀塘區至跑道之間產生的問題。但這是否完全不能解決?我們看到在啟德那方面,正如剛才劉秀成議員引述,利用不同技術以至利用沙田污水廠帶出來經處理、較乾淨的水作稀釋時,對該區確有幫助。在整體上,今日維港整體水質在過往多年工作所達至的轉變。我相信在座人士均會同意是有改善的,但當然距離我們心目中的理想仍有一段工作。

  第二個問題是用甚麼標準看水質?在我第一次發言已講清楚,政府所採取的標準其實是因應國際上的標準,亦因維港是綜合用途港口,有些地方可能作泳灘,我們很高興在這麼小的地方及在複雜的土地用途下,我們仍有很多泳灘在維港內及附近。當然,對泳灘我們採取嚴格標準,正如眾多議員,包括動議人梁美芬議員所提及,她經常用大腸桿菌作指標,但在其他不同水體、海域堙A由於實質用途不同,其實我亦曾引述,其他地方均會採取不同的標準。因此,我們用這套因應海港堣ㄕP地方實質情況採取不同的標準,重要的地方我們亦經常搜集數據,定期公布和放在網上,令市民能知悉整個海港內不同地方的水質情況。

  很多議員提及淨化海港計劃,大家看到淨化海港計劃是一連串工作,由第一期進入第二期時,有兩方面的轉變,一方面是要增加污水收集,因如不能收集污水時根本無從處理。第二方面是處理,無論在能力和處理水平上均有所增加。值得一提是由第二期甲至第二期乙,最主要的分別為何?有議員提出第二期乙能否早些做,甚至應立即做,為何我們只做第二期甲而不做第二期乙?其實從專業同事提供的數據可看到,第二期甲相對於第一期有很大進展,因(第二期甲)會採取化學處理,將收集到的污水進行消毒過程。因此,第二期(甲)較第一期的大腸桿菌、有機污染物及懸浮固體方面,其實已大幅減少。就以大家談論最多的大腸桿菌為例,在第二期(甲)的過程中,基本上可以清除99.9%的大腸桿菌。若是在第一期處理,只能做到一半。即使在第二期(乙)時,就大腸桿菌而言,我們也只能做到清除99.9%。換言之,第二期(甲)與第二期(乙)就清除大腸桿菌來說,基本上是一樣的。

  有機污染物方面,第二期(甲)與第二期(乙)的分別是70%及90%,而懸浮固體的分別是80%及88%。若然如此,究竟第二期(乙)有什麼分別?這在於其他的污染物,主要是氮和鏻。基本上來說,這些均是水中的養份,大多與紅潮有關。這可以給大家一個印象,知道第二期(甲)與第二期(乙)的分別。當然,在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量其實有很大的分別,第一期時為六百噸;第二期時會增加二百至六百噸;而在第二期(乙)時,可能達致二千四百噸。

  大家也記得,政府在屯門興建的污泥處理廠,最高容量約為二千噸。這方面當然要審慎研究。至於建築成本,繼第二期(甲)的一百七十億元後,第二期(乙)投放的資源亦必定需要過百億元,而每年的運作成本亦會增加。但整體而言,我們可以由第一期至第二期,再發展至第二期(甲)與第二期(乙),這是一個進程,我們都是朝著這個方向去做。

  各位議員問及政府現時進行的工作。正如我過去曾在議會上提到,在逐步進行第二期(甲)之際,同時開展第二期(乙)的準備工作,當中包括於本年九月完成修改昂船洲分區計劃大綱圖的程序,這正是我所謂「城規」計劃的程序,亦是作為預留土地以興建第二期(乙)處理廠的地方。

  在座有數名議員提到,明白到原本爭取撥地,以及在「城規」改變土地用途方面出現一些衝突。在這方面,我們已消除有關衝突,並在「城規」改變土地用途方面做了相關的工作。

  去年,我們開展了一項研究,剛才亦有議員引述,就是「檢討水質、人口預測、污水流量和負荷」等事宜,從而讓我們在第二期(乙)訂定一些規劃、撥款、設計和興建的初步工程。因為這些資料有助我們將來對第二期(乙)的設計。我們希望該研究可於本年年底前完成。

  我希望上述資料可給大家一個印象,政府並非在第二期(甲)時便完全停下來。但若第二期(甲)的管道仍未能在餘下的25%地區鋪設的話,而於今日進行第二期(乙)時,將未能達到其最大的效果。整體上來說,我們看到第二期(乙)已有不同的工作開展中。

  很多議員亦提到另一個問題,就是部門統籌之間,擔心「政出多門」帶來的影響,尤其是黑點地區的執行工作。在這點上,政府當然十分重視,亦在回應議員的提問時引用具體的例子,說明政府部門,尤其是環保署已一直聯同其他政府部門採取一系列措施。當中包括聯同屋宇署及民政事務署的協助,在東九龍區內處理錯誤接駁或非法接駁的個案。這方面有時需要屋宇署巡察,有時需要民政事務署透過業主或居民組織進行研究,才可及早糾正私人樓宇錯誤接駁的污水。若我們發覺有非法接駁時便會提出檢控,而剛才亦有列舉相關數字。

  此外,我們亦有聯同渠務署在上游的雨水渠系統內設置旱季截流設施,縱使有市民錯駁污水,亦可在沒有下大雨時在雨水渠內收集,然後引導至污水廠內處理。這些就是我們所稱的「截流」措施,已在很多區域,尤其是黑點地區盡量去做。

  第三方面,我們每年都與渠務署在所謂的箱型雨水渠及排水口進行檢查,並在有需要時進行清除污積物的工作。在一些近避風塘出口的地方,而剛才何鐘泰議員亦曾作出引述,而我們在過往亦有聯同相關部門去做這方面的工作。若我們看到將來有此需要時,這方面的工作仍會繼續做下去。

  第四方面,我們聯同食物環境壎芵p人員就一些壎芘舊I,例如食店在後巷清洗食物,或是剛才大家提到的洗車地方進行巡查,然後採取執法工作。在這工作上,我們亦有與民政署合作,若區議會作出反映,我們會作出跟進。

  我在此再次重申,現時環保署透過個案與大家討論的案例,我們有聯同相關的部門,包括屋宇署、渠務署、民政署,尤其是地區上的工作進行改善。

  有議員提到因為擔心沿海地區,例如避風塘及卸貨區,甚至乎工業區都需要搬遷,以減少對維多利亞海港的污染。這正如我開始時所說,這是一個富爭議的議題。但我相信,無論如何改變土地的使用,或不論土地用途是什麼,剛才我提到的執法、檢控、巡查的工作應要繼續。因為我們不能單就某種土地用途產生很大的污染時,便削足就履,將所有搬往其他地方。剛才我聽到梁美芬議員提出的並非該動議的原意。

  我相信就維多利亞海港兩岸,尤其是發展局方面在過往一段時間與大家商討,隨茠懋|的變遷,以及土地用途的改變,很多沿海土地亦具有發展潛力。有關方向都是希望將來新的使用者,或現有使用者都能享受更好的環境,包括更好的水質及海濱環境的情況。

  主席,我剛才的發言,希望可大體上給予大家一個信息,就是改善維多利亞海港的水質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需要繼續投入很多的資源,並涉及要很多政府部門的合作。因此未來的工作方針,我認為以下四方面都會得到議員支持,讓我們繼續去做。

  第一方面,當然是繼續監察我們的水質,亦要定時公布結果,讓市民知悉情況,從而令他們可充份利用本港不同的水域,以及在不同環境下享用維多利亞海港。如泳灘重開時,市民可以游水,或沿海的康樂活動,甚至乎大家熱愛的垂釣活動等。若能向市民提供清楚的資料時,我相信他們會作出適當的使用。

  第二方面,正如剛才所說,我們會加強統籌和執法,並會繼續聯同不同的部門,在維多利亞海港,尤其是一些黑點地區多做這方面的改善工作。這有賴區議會議員或立法會議員,若發現類以情況,便如過往一樣提出,我們便會就個案進行工作。

  第三方面,我們當然會努力完成第二期(甲)的工程。這項工程是艱巨的,因為當中涉及很多市區內深層管道的鋪設,以收集污水及同時進行消毒的處理,藉此機會可將現時昂船洲污水處理廠的處理環境予以改善,將一些剛才議員提到經過上址時聞到的嗅味,希望能在廠房內加以覆蓋,從而減少嗅氣的產生。這是我們在第二期(甲)工程內會做的工作,而同時亦會開展第二期(乙)的工作,正如我剛才所列舉的情況一樣。

  主席,就上述發言,我再次多謝大家的意見,並希望將來就維多利亞海港水質改善的各項工程提交立法會時,可獲得議員的充份支持。

  多謝主席。



2011年11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43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