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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七題:超低含硫量柴油的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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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國寶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邱騰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鑑於自二○○二年四月開始,超低含硫量柴油(超低硫柴油)已定為車用柴油的法定最低規格,而日本過往為亞洲第二大的超低硫柴油出口國,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本年3月的日本地震有否對香港的超低硫柴油供應及定價造成影響;若然,政府已採取以及將採取哪些措施,以確保超低硫柴油盡可能以最低的價格維持穩定的供應?

答覆︰

主席:

  政府十分重視改善香港的空氣質素,並已實施多項改善措施,包括在政策上參照國際間車用燃料的發展,及當有符合有關規格的燃料供應香港時,收緊本地汽車燃料的法定標準,以改善路邊空氣質素。在車用柴油方面,超低硫柴油(即歐盟四期柴油)在二○○二年四月成為本港汽車柴油的最低標準。自二○一○年七月一日起,我們已進一步收緊柴油的法定標準至歐盟五期,這是目前世界上最嚴格的標準。歐盟五期柴油的含硫量較歐盟四期少80%,可使現有柴油車輛減少80%的二氧化硫排放,而粒子排放亦可減少5%。此外,將歐盟五期柴油定為法規的最低標準,可為本港引入歐盟五期車輛作好準備,因為歐盟五期車輛需要使用歐盟五期燃料方能達到最大的環保效益,與歐盟四期同型號車輛相比,可減少高達40%的氮氧化物排放和高達80%的粒子排放。

  政府一直有監察本港輕質柴油的儲備,包括車用柴油,以確保有充足的供應應付本地需求。香港車用燃油的零售價,是個別油公司按商業運作原則和本身的運作成本而釐定。自三月日本發生地震至今,我們沒有發現輕質柴油的供應出現異常波動情況。



2011年11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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