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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處擬更正紀錄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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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標註冊處(註冊處)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宣布,經內部審計後,需要更正商標註冊紀錄冊(紀錄冊)內的某些資料。

  註冊處從近日進行的內部審計,發現由於在資料輸入和核對過程中發生人為錯誤,紀錄冊內有些關於商標註冊申請的提交日期、具有優先權的聲稱和某些商標狀態的資料需要更正。註冊處對於今次事件中可能受影響的人士深表歉意。

提交日期的記錄

  商標申請的提交日期決定其註冊日期和註冊屆滿日期,也決定有衝突商標之間的優先權。一個商標的註冊可能因已有「在先商標」而受阻。

  現時,紀錄冊有超過二十七萬個有效註冊商標,有關資料均載於紀錄冊內,並供公眾透過互聯網查閱;而商標註冊處近年每年接獲超過兩萬項商標註冊申請。

  註冊處的內部審計發現有七十八項註冊記錄及十三項申請記錄所顯示的提交日期不準確。當中七十三項註冊記錄及九項申請記錄所顯示的提交日期比實際提交日期為後,而五項註冊記錄及四項申請記錄所顯示的提交日期比實際提交日期為早。

  由於只有極小部分個案顯示的提交日期較實際提交日期為早,註冊處認為有關的註冊擁有人/申請人/第三方有可能會被影響的風險很低。

具有優先權聲稱的記錄

  現時,已在任何巴黎公約國或世貿成員的國家、地區或地方提交商標註冊申請的申請人,就同一商標(及就任何或所有相同貨品或服務)在香港提交的商標註冊申請,可享有六個月的優先權利。

  有一百零九項註冊及四項申請記錄所顯示的有關具優先權的資料不正確。原因是有關商標曾作修改,將某已註冊商標的圖示加入申請註冊商標的圖示。在這情況下,具有優先權的聲稱應被刪除,但註冊處發現有關詳情仍然記錄在紀錄冊內。

  在審核有衝突商標與經修改商標之間的優先權時,經修改商標所包含的已註冊商標乃考慮因素之一,而非基於具有優先權的聲稱。因此,註冊處認為有關的註冊擁有人/申請人/第三方有可能會被影響的風險很低。

「一系列」商標狀態

  註冊處發現有三十四個註冊及十六個申請應為單一商標的記錄被顯示為「一系列」的商標記錄。註冊處認為這些輕微的差異不會對有關的註冊擁有人/申請人/第三方造成影響。

已採取的措施

  註冊處已向有關的註冊擁有人/申請人/受影響人士發出通知,知會他們註冊處擬根據《商標條例》對有關註冊記錄或申請記錄作出的修改。註冊處亦會在香港知識產權公報刊登通告。受影響人士可在通知發出的日期後三個月內提交書面異議。如沒有收到異議,註冊處便會作出相關修改。

  為防範類似的事件再發生,註冊處亦已採取以下措施:

(一)提示所有有關員工,特別是處理有關個案的員工,輸入準確資料的重要性。此外,註冊處已向所有有關員工提供進一步培訓和工序參考清單;

(二)在電腦系統加入額外提示,以提高員工的警覺性;及

(三)制訂更嚴密的內部審計安排。



2011年10月28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4時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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