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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安全駕駛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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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昨天(十月二十三日)完成了一項全港安全駕駛運動以提醒公共服務車輛及貨車司機安全駕駛的重要。

  該項安全駕駛運動是警方進行的連串道路安全運動之一,透過宣傳、教育及執法三方面工作,打擊違例行車事項。

  該項道路安全運動,於十月十七日至昨天(十月二十三日)進行。行動中,警方共發出了五十六次口頭警告、二百二十二張傳票、二千四百三十七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拘捕了一名涉及酒後駕駛的司機。

  警方發出的二千六百五十九張傳票及定額罰款通知書中,七百三十二張是控告司機超速駕駛,三百二十七張與司機在駕駛時以手持方式使用流動電話有關。而與安全帶有關的罪行及司機不遵守交通燈號的傳票,則分別有二百張及一百三十八張。

  各總區道路安全組的人員在全港超過三百個地點向司機及市民派發了約一萬二千張道路安全宣傳單張,並呼籲市民向警方或交通諮詢委員會交通投訴組舉報違例駕駛行為。而公共小巴乘客可直接致電警察的二十四小時交通熱線二七五四 七六六八,舉報公共小巴司機的不當駕駛行為。

  警方發言人表示:「我們希望這次宣傳運動有助提高駕駛人士的道路安全意識及減少交通意外」。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二百五十七號



2011年10月2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1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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