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政府歡迎證監會就交易所規管上市事宜的表現發表的報告
*************************

  政府歡迎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就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所)二○一○年規管上市事宜的表現,所發表的年度檢討報告。

  證監會的報告檢討了交易所上市科採取的若干營運程序和決策過程,從而評估該等程序是否適當,使交易所能夠履行其於《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條下的法定責任。交易所根據第21條負有法定責任,須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確保市場是有秩序、信息靈通和公平的。

  該報告建議交易所就各獲接納的海外司法權區制定具體指引,以協助其人員在對隨後來自同一司法權區的上市申請人作出審核時,妥善執行證監會和交易所的聯合政策聲明中所指明的《上市規則》規定;並建議交易所檢討如何能進一步完善有關其常規、程序及決策的資料披露方式,讓經驗豐富的市場專業人士及較少查閱有關資料的人士均可更方便地取覽資料。
 
  政府發言人今日(十月十四日)說:「政府歡迎在審核海外公司上市申請時可確保一致性和高標準的措施,以在不削弱我們的上市標準和投資者保障的同時,向海外公司推介香港的上市平台。我們也期望交易所就推動一個開放、公平和透明化的市場作出進一步努力。」

  發言人補充說:「進行年度檢討顯示證監會和交易所為不斷優化香港證券市場監管制度的持續努力。」



2011年10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7時52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