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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違規經營會社被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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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男子今日(十月十二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觸犯《會社(房產安全)條例》,被判罰款三千元。

  案情透露,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牌照處)人員今年三月巡查尖沙咀亞士厘道一間領有合格證明書以經營的會社。調查期間,牌照處人員發現合格證明書已失效。根據牌照處的紀錄,該會社在巡查當日並未獲發有效的豁免證明書或合格證明書,經營該會社的男子因而被控違反《會社(房產安全)條例》第4(1)條。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表示,當局會繼續加強執法行動,致力打擊違規經營的會社。



2011年10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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