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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燒味鹵味店被罰暫停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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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埔一間燒味鹵味店經營者,因未有妥善貯存處所內未加掩蓋的食物,以及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十四天。

  店鋪名為「大興燒味鹵味」,位於安慈路3號翠屏花園一期一樓25D2號鋪(前部分),由今日(十月十一日)至十月二十四日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發言人說:「有關燒味鹵味店經營者因上述違例事項,分別於今年六月及七月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一千元。本署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三十分,店鋪因此須停牌十四天。」

  有關持牌人去年十二月和今年六月,亦先後因相同違例事項,而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一千七百二十元,因而被記下十五分,店鋪於今年十月三日至九日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



2011年10月11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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