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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秘書處安排穿梭巴士接載公眾人士往返舊立法會大樓與立法會綜合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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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今日(十月六日)宣布,遵照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於十月四日的會議上所作的決定,由明日(十月七日)開始,公眾人士如欲前往立法會綜合大樓,可使用現時由秘書處提供來往舊立法會大樓及立法會綜合大樓之間的穿梭巴士服務,以方便他們前往綜合大樓旁聽立法會及其委員會的會議。

  目前,議員、秘書處職員及傳媒代表均可使用該穿梭巴士服務,往返立法會大樓及立法會綜合大樓。有關服務由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八時至晚上七時提供,約十分鐘一班。如欲使用有關服務,請於服務時間在舊立法會大樓停車場,以及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一(議會樓)排隊等候。



2011年10月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2時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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