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缺乏維修是導致簷篷倒塌的成因(附圖)
******************

  屋宇署今日(十月六日)公布有關屯門建群街三號工業大廈簷篷倒塌事件的調查結果。由於有關簷篷的排水系統和防水功能欠缺定期保養維修,導致簷篷內的鋼筋因簷篷積水而受到嚴重袘k,可能是引致簷篷倒塌的原因。

  這幢十三層高的樓宇於一九七九年獲發佔用許可證(入伙紙)。樓宇在一字樓面向建群街和建榮街的外圍建有一點五米寬的懸臂式平板簷篷。二○一一年六月九日,一段面向建群街長四十米的簷篷塌下。屋宇署其後就事件起因展開調查,包括進行現場視察、分析現場所收集到的樣本、翻查樓宇記錄、研究從目擊者所收集到的資料。調查顯示,由於加厚的地台批盪覆蓋了簷篷上方內角的排水明渠,因此,用以疏導簷篷表面積水的排水裝置的排放能力受到負面影響。簷篷上的積水及滲漏情況令簷篷內的鋼筋嚴重袘k,最終導致簷篷倒塌。

  發言人表示,調查並無發現有關簷篷在設計和建造上有不足之處。簷篷倒塌主要是缺乏適當和定期保養所致。

  屋宇署在上述事件發生後隨即展開特別行動,巡查全港約三千七百幢建有類似懸臂式平板簷篷的私人樓宇,評估其維修保養狀況。有關特別行動剛告完成。在視察過的簷篷中,並無顯示有任何即時危險[象而須進行緊急補救工程。約六百個簷篷出現不同程度的維修不足及因而造成的缺損情況,例如混凝土剝落、防水層欠妥及排水系統出現問題;有部分則有違例建築工程(僭建物)存在。屋宇署會要求有關業主/業主立案法團聘請認可人士,就這些懸臂式平板簷篷的實際情況進行勘察,並在有需要時就糾正所發現的缺損情況提交補救工程建議,供屋宇署審批。豎建或附連在這些簷篷上的違例建築工程(僭建物)須予拆除。

  屋宇署提醒所有業主/業主立案法團,維持樓宇安全是業主/業主立案法團的基本責任,他們因此須為樓宇,尤其是其懸臂式平板簷篷(如有的話),進行定期勘察和適時保養維修。

  發言人補充說,隨茬怐顒滿m2011年建築物(修訂)條例》制訂後,強制驗樓計劃很快會於二○一二年予以全面推行。該計劃規定樓齡三十年或以上的樓宇每十年必須進行一次定期勘察及所需的維修。有關的勘察及維修會包括樓宇的懸臂式平板簷篷(如有的話)。



2011年10月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56分

圖片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