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澳邊緣發展審批地區草圖獲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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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核准大澳邊緣發展審批地區草圖。

  城市規劃委員會(城規會)發言人今日(九月二十三日)說:「該核准圖提供一個法定的土地用途規劃綱要,為大澳邊緣地區的發展及重建提供指引。」

  規劃區佔地約186.6公頃,東面及南面均被北大嶼郊野公園包圍,北面及西面則被天然海岸線圍繞。該區包括大部分大澳島,但島中央的大澳村、石仔鶪恇Q田住宅區並非該區範圍。

  約36.6公頃的土地劃為「自然保育區」,包括寶珠潭附近的多塊林地、新基街東面的荒置鹽田、沼澤及魚塘、龍田h東面的紅樹林及濕地,以及梁屋村內的大澳蘆葦林。此地帶的規劃意向,是保護和保存區內現有的天然景觀、生態系統或地形特色,以達到保育目的及作教育和研究用途,並且分隔開易受破壞的天然環境,以免發展項目對這些天然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約6.7公頃的土地劃為「海岸保護區」,包括大澳島北面的狹長海岸及寶珠潭東面沿岸地方,此地帶的規劃意向,是保育、保護和保留天然海岸線,以及易受影響的天然海岸環境,包括具吸引力的地質特色、地理形貌,或在景觀、風景或生態方面價值高的地方,而地帶內的建築發展,會維持在最低水平。

  約124.5公頃的土地劃為「綠化地帶」,包括休耕地、山坡、天然草木及小溪,以利用天然地理環境作為發展區的界限、保存現有地形及天然草木,以及提供土地作靜態康樂場地。

  約6.6公頃的土地劃為「鄉村式發展」地帶,包括梁屋村、新村、南涌、番鬼塘及橫坑一帶的現有鄉村,以反映現有的認可鄉村和其他鄉村的範圍,以及提供合適土地以作鄉村擴展和重置受政府計劃影響的村屋。此地帶內的土地,主要供原居村民興建小型屋宇之用。

  約3.8公頃的土地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涵蓋廟宇和其他政府及公共事業用地,以提供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以配合當地居民及/或該地區、區域,以至全港的需要。

  約0.8公頃的土地劃為「休憩用地」,包括休憩處、兒童遊樂場,以及位於西面海旁的一條公眾海旁長廊,提供戶外公共空間作各種動態及/或靜態康樂用途,以配合當地居民和其他市民的需要。

  約3.3公頃的土地劃為「其他指定用途」,用作軍事用途、墳場及污水處理廠等。

  約1.2公頃的土地劃為「未決定用途」,指定用作鹽田示範場,以待有關鹽田的研究完成,訂定適當的土地用途。

  大澳邊緣發展審批地區核准圖DPA/I-TOF/2,現置於城規會秘書處、位於北角及沙田的規劃資料查詢處、西貢及離島規劃處、離島民政事務處及大澳鄉事委員會,讓市民於辦公時間內查閱。

  核准圖複本現於北角及油麻地地圖銷售處發售。市民亦可於城規會網頁(www.info.gov.hk/tpb)瀏覽該圖。



2011年9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