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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場地中秋節特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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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轄下部分場地於中秋節期間將會延長開放時間及實施特別安排,詳情如下:

九月十一日至十三日(農曆八月十四日至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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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區賽馬會德華公園
上午六時三十分至午夜十二時(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

北區公園
上午六時至午夜十二時(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

荃灣公園
上午六時三十分至午夜十二時(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

青衣公園
上午五時三十分至午夜十二時(開放時間延長半小時)

青衣東北公園
上午五時三十分至午夜十二時(開放時間延長半小時)

九月十一日及十二日(農曆八月十四日及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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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區鳳德公園
上午六時(平台則六時三十分開放)至午夜十二時(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

黃大仙區牛池灣公園
上午六時三十分至午夜十二時(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

東區愛秩序灣公園主題水景及仿漁棚
九月十一日:上午六時三十分至午夜十二時(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三十分)
九月十二日:上午六時三十分至凌晨一時(開放時間延長兩小時三十分)

九月十二日及十三日(農曆八月十五日及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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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公園
九月十二日:上午六時三十分至凌晨零時三十分(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三十分)
九月十三日:上午六時三十分至午夜十二時(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

九月十二日(中秋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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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園戶外設施
上午六時至午夜十二時(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

香港動植物公園噴水池平台花園
上午六時至午夜十二時(開放時間延長兩小時)

西九龍海濱長廊
上午六時至午夜十二時(開放時間延長一小時)

九月十三日(中秋節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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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多利亞公園中央草坪
上午二時至上午五時暫停開放以進行清潔工作

石澳泳灘
上午三時至上午五時局部暫停開放以進行清潔工作

  康文署呼籲市民在歡度中秋節之餘,切勿煲蠟,並必須保持地方整潔。

  發言人表示,署方將在九月十一日至十三日期間,於轄下場地,包括公園、公眾泳灘及燒烤場地加強巡邏,每晚調配約一千名員工當值,對亂拋垃圾、煲蠟或放孔明燈者採取執法行動。
  
  發言人說:「我們謹此呼籲市民在歡度中秋佳節時切勿煲蠟,把蠟燃燒或溶化;又或把任何液體潑灑在熱蠟之上。此外,市民也不應放孔明燈,因上述行為可令自己或他人受傷,亦可導致財物及設施損毀。」

  署方職員會向亂拋垃圾者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罰款一千五百元;煲蠟或放孔明燈人士亦可能被檢控。

  根據《遊樂場地規例》,任何人不得在遊樂場地內將蠟燃燒或溶化;或將任何液體灑在或潑在熱蠟之上;或放孔明燈;及根據《泳灘規例》,任何人不得在泳灘上作出可能對其他使用者造成危害或妨礙的作為;或令泳灘或泳灘上任何物件可能受到破壞、污損或污染。違反上述規例而被定罪者,最高可被罰款二千元及監禁十四天。
  
  「市民不應把燃點的蠟燭插在地面、草地或沙灘上。蠟燭應放置在鐵罐或非易燃盛器內,以便收集蠟燭溶液,並待盛器冷卻後,棄置入垃圾箱內。」
    
  他補充,市民可於九月十一日至十三日期間,每晚七時至午夜十二時致電康文署熱線電話二四一四 五五五五,舉報在署方場地煲蠟的個案。署方會即時派員前往有關場地採取適當行動。



2011年9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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