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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與傳媒加強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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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今日(九月一日)與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的代表會面。會上,處長細心聽取了業界的意見和關注,雙方亦坦誠交換意見。

  警方發言人說:「警方會認真考慮會上兩個記者協會代表就大型保安行動的安排所提出的意見,並作出跟進,以改善日後在類似行動時的安排,方便傳媒進行採訪及攝影。」

  警隊一向尊重新聞自由及採訪自由,完全明白配合傳媒採訪工作與傳媒保持有效溝通的重要。《警察程序手冊》及《警察通例》亦已列明,警隊要求所有警務人員以互諒互讓的態度,盡量配合傳媒工作,以及不應妨礙傳媒的攝錄工作。

  關於傳媒提出的投訴,投訴警察課會作出公平公正的調查,有關投訴個案將由監警會的嚴重投訴個案委員會跟進,警方會全面配合。

  警方發言人說:「會上雙方均認同,在互相尊重和體諒的基礎上深化彼此的合作關係。」

  「為著增進彼此了解,我們計劃讓前線人員和記者加深對彼此工作的認識,這樣會有利日後工作上互相配合。同時,在現行的溝通機制上,警隊管理層會考慮加強與記者組織溝通,以恆常的形式與他們保持接觸。」

  警方發言人重申,警隊會一如既往,繼續在互相尊重和體諒的基礎上與傳媒保持良好關係,提供所需協助,並與傳媒機構保持溝通,加強彼此合作。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八號



2011年9月1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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