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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與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和香港記者協會會面後會見傳媒(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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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今日(八月三十一日)在中區政府合署與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和香港記者協會會面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剛才與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和記協的朋友見面,大家有坦誠的交流。

  我在會面時重申,特區政府理解並且尊重新聞工作者對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堅持,我們也認同這是香港社會固守、特區政府所捍衛的核心價值之一。

  在具體操作上,基於保障人身安全(無論是外國政要或是中央領導人)、保持社會秩序、維護私隱等各種考慮,政府有時候需要採取一些必要措施,可能會對傳媒的採訪造成一些不便,但出發點絕對並非要打壓新聞自由,我們也會力求取得平衡。

  政府與傳媒各有角色,但目標一致:大家都是服務市民。我和同事願意接受傳媒的監督,我也相信市民期望傳媒能不偏不倚地提供資訊。

  至於新聞界所關注的一些具體問題,我向兩個協會的朋友表示:

(一) 官方媒體無意、也不可能取代傳媒的角色。

(二) 我們認同政府和傳媒之間保持長期、有效的溝通渠道。

(三) 傳媒採訪官方活動的安排可以有進一步調整、優化的空間,我們也樂意與傳媒就這方面繼續討論,並通過不斷實踐作出適當調整。

(四) 我們會檢討傳媒採訪時的保安安排,確保安檢是合理和恰如其分的,並在保護政要安全和保障公民權利、新聞自由方面取得適當平衡。

  另外,我亦注意到傳媒和部分社會人士對於我在八月十九日公開發表的言論有頗大的反響,我很認真對待這些意見,也作了反思。我借這個機會向大家澄清兩點:

(一) 我提到副總理每一場活動都有安排傳媒採訪,內容各方面都有畫面有內容背景。我的意思是(指通過)公開採訪、聯合採訪、官方媒體採訪等各種方式向公眾發放關於領導人的資訊。我絕對無意表示官方媒體可以取代傳媒的角色,而在香港這個高度多元化的社會,這亦是不可能的事。我相信,市民有比較多的資訊渠道,是一件好事;我亦相信,對於來自不同渠道的資訊,香港市民會有獨立思考和判斷能力。

(二)對於政府違反公民權利的說法,我在當日的英文發言中,用了"rubbish"一詞,是要重申我在中文發言中所表示「完全尊重傳媒的採訪自由」的觀點。香港市民的各種公民權利受到《基本法》的保障,亦是特區政府必須捍衛的。因此,對於違反公民權利這個嚴重的指控,我絕對不能認同。

  回看當日的措辭和表述的方式,如果因為用詞不當引起社會上包括新聞界朋友的誤會,這並非我的原意,也對我是一種警惕。

記者:你會否道歉?用詞不當。

政務司司長:正如我剛才所講,對於言論自由和表達自由,這是我們的核心價值,我們一定會全力去捍嚏A跟你們每一位一樣。

  對於用詞不當,我自己亦都反思過,如果引起任何誤會的話,這對我是一種警愓。

記者:道歉呢?

政務司司長:正如我剛才所講,如果對於我用詞不當而引起誤會,這不是我的本意,對此我亦認為以後是一種好好的警惕。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1年8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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