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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七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委任專責委員會調查「上網學習支援計劃」遴選過程的議案總結發言全文:
主席:
正如我在動議辯論開始前指出,政府認為沒有需要就「上網學習支援計劃」遴選推行機構的過程,成立專責委員會。
劉慧卿議員提出的議案指稱政府在遴選「上網學習支援計劃」的推行機構時,有政府官員或其他人士作出不當行為,干預遴選過程以影響結果,從而達至政治目的。這個指控與事實不符,並且對政府聲譽構成嚴重影響,我深表遺憾,我亦認為這對我們公務員同事的殷勤工作非常不公平。
為妥善交代政府的立場,讓社會各方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以正視聽,我們一直積極配合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就事件的討論。我們容許葛輝就事件披露有關資料和觀點,顯示政府在此事上並沒有任何隱瞞。事務委員會分別在六月七日和十六日舉行了兩次特別會議,所有相關官員,包括財政司司長、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財政司司長政治助理、前任及現任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通訊及科技)、政府資訊科技總監、前任及現任的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評審小組成員和覆檢委員會成員等十五名官員,不論他們在事件中的參與程度,均親身出席或透過聲明,我出席過很多委員會會議,也從來沒有那麼多官員一起出席一個會議,他們清楚向議員解釋事件始末,交代他們所擔當的角色,並回答議員的提問。因應議員的要求,我們亦提交了與遴選程序有關的大量內部文件,主席,我桌面上的就是提交予議員的部分文件,這�埵酗d多頁文件,包括涉及策劃和發展計劃不同階段的文件及通訊,甚至決策性文件的擬稿,當中涵蓋了計劃初議和徵求建議書程序、覆檢委員會的討論、就合作方案和後備方案的磋商,以及分區共同推行計劃的決定等。
張國柱議員說政府處處迴避,沒有提供有力的反駁,開了那麼多次會議,就是有力的反駁。別說二○一○年,單在二○一一年,我們在一月和三月都向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匯報這項計劃的推行安排;在四月,在財務委員會亦有匯報;五月二十五日,我亦在立法會答過李華明議員的口頭質詢;六月七日,在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我們很多官員亦有出席解釋,回應議員提問;六月八日,我在立法會答過劉慧卿議員另一項口頭質詢;六月十六日,再一次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六月二十四日,內務委員會討論過這事項;到了今日,一共九次,我們討論了九次,議員發表了很多意見,今日很多論點其實在這些會議中已充分討論和解釋。
湯家驊議員提出了兩個問題,我現在提供簡單確切的答案。在這個計劃中,並不存在干預的問題,第二,遴選過程亦沒有受到干預。但湯家驊議員其實不能夠選擇性引述財政司司長的發言內容,財政司司長在六月十六日的發言是說「我同意iProA具備推行上網學習支援計劃的營商經驗和專業知識」,但他亦有提到「但它並非唯一合適的機構」,我希望湯家驊議員備悉這一點。
何秀蘭議員說我們曾修改這些文件的內容,其實我們在上星期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中亦說得很清楚,評審報告初稿和最終版本是沒有修改過的,特別是這一句「A majority of Evaluation Panel henceforth recommended HKCSS as a selected implementer of the five-year Internet Learning Support Programme」,這句無論在初稿還是最終版本都有出現,是一樣的。她剛才提到,初稿的第六段似乎是刪除了,為甚麼呢?其實在文件和信中也表達得很清楚,因為這段已經在另一份由我們的高級系統經理(數碼共融)在二○一○年八月十二日發予前政府資訊科技總監的文件中有所轉述,這點在第一組文件RFP-10中說得很清楚,這些修改只是由一份文件搬到另一份文件而已,這些都是同一內容,我們已充分披露文件讓議員看過,所以文件是沒有修改過。我亦曾說過,謝曼怡常任秘書長從無就評審報告作任何修改,在這�堙A我覺得大家應該還謝曼怡常任秘書長一個公道。
整個計劃由徵求建議書階段到遴選、以至決定由兩間機構分區推行計劃,過程公正持平,考慮基礎由始至終,我說過很多次,都是尋求整體上為計劃帶來最佳效益的方案,完全不存在私相授受。公務員一向執�茈籉騠P競投、公帑相關的工作,要讓人看得到政府是不偏不倚,公平公正。
主席,從政府所提交的大量文件及經過議員不厭其煩的討論,向我們索取詳情,以及他們的提問,真相經已水落石出。大家有目共睹,所有有份參與籌劃計劃的官員,都致力確保這個嶄新而富創意的計劃是實際可行、具效益和可持續的。他們對計劃進展的關心,與所謂「政治干預」絕不可混為一談。經過多番討論和翻閱所有有關的文件,只能顯示前資訊科技總監與其上司就程序和計劃的推行事宜存在意見分歧。但我們必須強調,意見分歧絕不能被曲解為政治干預。政治中立、公正持平、不偏不倚、誠實守正是公務員的核心價值。就「上網學習支援計劃」而言,政府整個團隊的目標非常清晰,就是要按照公平的規則和程序揀選最優秀的方案和推行機構,落實計劃,以達至最佳效益。
主席,很多位議員在立法會不同會議上都提問過,為何社聯雖然在遴選過程中得分最高,卻未能成為單一推行機構,及政府為何最終以分區形式推行計劃。其實我們已經在多次會議中重覆解釋和討論,亦提供了千多頁的文件和詳細內容。如果有看過文件,其實已經很清楚。但我希望藉此機會再次闡明整個遴選程序和政府的考慮。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在二○一○年五月十八日至七月五日為推行「上網學習支援計劃」公開徵求建議書,為計劃尋求最佳的推行方案和機構。
「徵求建議書」的評審工作是由前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葛輝擔任主席的評審小組負責。我在這�埵^應梁君彥議員,這個是由葛輝擔任主席的小組。評審小組按已公布的程序及準則進行公平、公開及具競爭性的遴選後,評定收到的五份建議書中,其中兩份分別由社聯和信息共融基金會提出的建議書最為優越,各有長短,但當中社聯是獲評分稍高的機構。
前總監認為,計劃若能集這兩份最優異建議書的優點,可為低收入家庭帶來最佳效益,並建議邀請社聯和信息共融基金會合作成立一間機構,即我們所說的「結婚計劃」,來推行這項計劃,並就此徵詢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通訊及科技)的意見。
常任秘書長鑑於有關撥款涉及巨額公帑,但缺乏內部制衡機制和評審程序不夠審慎嚴謹,在得到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的同意後,成立了覆檢委員會以檢討評審小組的遴選程序及結果,確保程序有規有矩,合乎審慎公正原則。正正是何秀蘭議員提到,我們並不能任意自己喜歡怎辦就怎辦,一定要跟從一個公平和公正的程序。
覆檢委員會於二○一○年九月舉行了兩次會議,同意遴選過程大致公平,並得出兩份得分極高的優異建議書。由於「徵求建議書」程序在設計上,並沒有預期會選出超過一間最優勝機構合作推行計劃,覆檢委員會認為,若要探討合作方案,必須視之為「徵求建議書」程序以外的安排,並分開處理。鑑於前總監認為合作方案可為低收入家庭帶來最佳效益,而「徵求建議書」中的條文亦容許政府不從建議書中揀選任何方案,基於程序考慮和實際情況,覆檢委員會對前總監建議在沒有選出任何建議書的情況下結束「徵求建議書」程序,並探討合作方案,不持異議。
主席,剛才何秀蘭和李永達議員提及,九月三十日一封由謝曼怡秘書長寫給葛輝的電郵。其實這封電郵是為覆檢委員會工作作出總結,由於這個揉合方案(即「結婚方案」)的合作模式並不在「徵求建議書」的預設程序之內,所以覆檢委員會建議先總結程序。揉合方案下的合作模式其實不多,不外是一,可以合作成立一間公司;二,分區推行;三,由政府成立一間公司去做;而常任秘書長一開始已經知道葛輝反對分區推行,而且常常堅持己見,所以特別在這封電郵中提醒葛輝要開明。她要求葛輝不要過早排除任何方案,所以這不是一個建議,只不過是邀請葛輝不要太早排除任何方案,應持開放態度,僅此而已。
在政府協調下,社聯和信息共融基金會在二○一○年十月至十二月期間進行緊密磋商,探討合作安排,惟雙方最終未能就共同成立推行機構的合作模式達成共識。有見及此,政府仔細考慮了不同的後備方案,包括成立財政司司長法團公司、由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作為推行機構、進行單一招標或重新招標,昨日劉慧卿議員也說過,重新招標亦是其中一個考慮方案,以及由社聯和信息共融基金會按地理分區共同推行計劃。我們考慮了很多方案,考慮到程序要求、推行機構可否全權負責有關計劃、制定協議和落實推行細則的時間,以及對資源的影響,政府決定,若合作成立單一推行機構的方案最終未能實現,便會以委託兩間機構在兩個地理分區共同推行計劃作為後備方案。
在二○一一年一月初,當社聯和信息共融基金會確定無法以單一機構合作推行計劃時,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向雙方提出了分區推行計劃的建議,並獲該兩間機構接納。分區推行方案是政府經全盤考慮後的集體決定,方案整體上較為務實,亦較能配合計劃的推行時間表。
主席,我想再次強調,整個計劃由「徵求建議書」階段到遴選、以至決定由兩間機構分別推行計劃,過程公正持平,考慮基礎由始至終都是以低收入家庭的利益為依歸,完全不存在政治干預。主席,這就是整件事的背景。
我很高興告訴大家,我們自一月委託信息共融基金會和社會服務聯會分別在香港的東部和西部推行「上網學習支援計劃」以來,一直與兩間推行機構密鑼緊鼓地進行籌備工作,務求盡快推出計劃,讓合資格的家庭和學生盡早受惠。現時一切已準備就緒,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最近連同兩間推行機構及教育局向各界人士,包括校長、老師、社工及各區家長教師聯會介紹計劃,他們的反應熱烈。我們在六月二十七日宣布「上網學習支援計劃」即將推出,之後多個熱線電話都收到很多查詢,顯示有需要的家庭熱切期盼計劃能盡早推行。我很高興向各位匯報,劉慧卿議員昨晚也提及,計劃將會如期在今日正式展開,十一時半舉行啟動儀式,如果我們不是在這�媗G論,大家都可以集中精神慶祝這個計劃的推行,但沒有辦法,因為我們今日要在這�媔i行這項辯論。主席,我衷心希望事件在今日告一段落,讓我們在未來日子可集中精神推行計劃,協助低收入家庭的學生善用上網學習帶來的機會,擴闊視野,提升學習素質。
就今天的議案,議員在立法會不同會議上,已多次作出探討和討論。政府亦已積極和全面回應議員提出的所有要求。李永達議員和劉慧卿議員前三天(即星期一)致函事務委員會主席,再提出一些書面問題。其實大家也看到在�^面上,我們已經提供了很多文件,這些問題很多已經在事務委員會上討論過。
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在六月十六日的特別會議上否決成立專責委員會的建議,而內務委員會在六月二十四日的會議上,亦不表支持。我們會盡快回覆兩位議員剛剛提出的餘下問題。我們看不到事件還有尚未交代的細節需要成立專責調查委員會跟進。
主席,我謹此陳辭,希望議員反對議案。
完
2011年7月1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