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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四題:服務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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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七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俊仁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互聯網專業協會(iProA)旗下的意加傳訊有限公司(ePlus)曾為政務司司長製作網站,而ePlus又與協通科技有限公司、Chinese World Ventures Limited、中國多媒體資源有限公司及聯眾醫療信息科技國際有限公司關係密切;又,一間名為出格創作室的有限公司曾受政府委聘,進行分析及散播網上政治言論的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上述公司或機構(互聯網專業協會、意加傳訊有限公司、協通科技有限公司、Chinese World Ventures Limited、中國多媒體資源有限公司、聯眾醫療信息科技國際有限公司及出格創作室有限公司)是否曾受政府委聘以推行政府工作或公帑資助項目,如是,該等政府工作或公帑資助項目分別為何及涉及的公帑開支分別為何;

(二)是否曾進行分析或散播網上政治言論的工作或相關工作;如有,是否曾委聘任何公司或機構進行該等工作;如是,該等公司或機構的名稱及涉及的公帑開支為何;及

(三)在決定委聘公司或機構推行政府工作或公帑資助項目時,會否考慮該等公司或機構成員的政治背景?

答覆:

主席:

(一)在過去五年,政府曾根據既定的政府採購程序委聘互聯網專業協會及協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以下的服務:

      公司/
年份   機構名稱   詳情      總額
---- ---- ------- -------

二○一○ 協通科技 為禮賓府開放日 $30,000
     有限公司 設計QR碼

二○○八 互聯網專 就二○○八年選  $9,800
     業協會  民登記運動在
          二○○七年互聯
          網專業協會年報
          刊登廣告

  我們沒有其餘五間公司/機構曾於過去五年受政府委聘的紀錄。

(二)一些決策局/部門會留意市民於各媒介發表的意見。然而,政府沒有委聘外間公司/機構「進行分析或散播網上政治言論的工作或相關的工作」。

(三)在決定委聘公司/機構時,該等公司/機構成員的政治背景並不在政府的考慮之列。按照慣例,採購部門須把合約批給完全符合招標文件內列載的技術規定及條款、有技術及財政能力履行合約及索價最低的投標者。如採用評分制度評審,採購部門須把合約批給得分最高的投標者。



2011年7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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