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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題:殘疾人士住宿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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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七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潘佩璆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按照現行的殘疾人士住宿服務評估機制,殘疾人士如希望申請政府的津助殘疾人士住宿服務,必須經社會福利署(社署)評估,才可經社署的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輪候編配宿位。但據悉,由於津助宿位長期不足,令大部分殘疾人士輪候院舍的時間超過8至12年,部分較年輕的殘疾人士更因此需暫住安老院舍,令殘疾人士及其照顧者身心疲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現時本港政府津助、非政府機構營辦的自負盈虧院舍及私營的殘疾人士院舍所提供的宿位數目和入住率分別為何;

(二)現時各類別殘疾人士宿位的輪候人數、平均輪候時間及最長的輪候時間分別為何;

(三)過去10年,每年政府就每類殘疾人士院舍所增加的津助宿位數目為何;

(四)鑑於政府自2010-2011年開始推行為期4年的私營殘疾人士院舍買位先導計劃(買位計劃),分兩期購買約300個宿位,當局有否評估因此而增加的宿位數目是否足以紓緩輪候時間過長的情況;若足以紓緩該情況,實際可縮短的輪候時間為何;若否,為何不增加買位的數目;

(五)為何現時買位計劃並不包括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自負盈虧殘疾人士院舍;當局會否考慮將買位計劃擴展至該類院舍;若否,原因為何;及

(六)對於一些不合資格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但在津助宿位的中央輪候冊已有紀錄的個案,當局現時有何合適的服務支援這些殘疾人士及其照顧者;會否考慮為他們及其照顧者提供財政援助,以供他們先行入住私營或非政府機構營辦的自負盈虧殘疾人士院舍,以及讓其照顧者使用適切的器材或服務,從而減輕他們的負擔;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致力按《香港康復計劃方案》的策略方向,採取三管齊下的方式,鼓勵不同界別提供各類殘疾人士住宿照顧服務,包括(一)規管所有殘疾人士院舍,一方面保障住宿服務的質素,另一方面協助市場發展不同類型和營運模式的殘疾人士院舍;(二)支持非政府機構發展自負盈虧的院舍;及(三)繼續穩健地增加受資助殘疾人士院舍宿位的數目。依循這些策略方向,政府將推行殘疾人士院舍發牌制度,亦相應推出了「私營殘疾人士院舍買位先導計劃」(先導計劃),以鼓勵私營殘疾人士院舍提高服務水平,增加受資助院舍宿位的供應,從而縮短服務的輪候時間,並協助市場發展更多服務選擇。此外,政府近年一直持續地增加資助宿位的供應,在2010-11年度及2011-12年度,政府會提供共1 046個額外的宿位。另一方面,政府已於未來發展項目中預留十個地點以興建新的殘疾人士院舍。視乎項目策劃及預備工作的進度,我們預計於未來五年(2012-13至2016-17年度)將會增加約1 006個額外住宿服務名額。政府會繼續致力爭取新資源及物色合適處所,興建新的殘疾人士院舍,以穩步地增加為殘疾人士而設的資助住宿名額。就潘佩璆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截至2011年3月31日,津助殘疾人士院舍、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自負盈虧殘疾人士院舍及私營殘疾人士院舍的數目和宿位資料表列如下:

殘疾人士   院舍數目  宿位數目  入住率
院舍類別

津助院舍    241    11 682   95%註
自負盈虧院舍  21      376   90%
私營院舍    70     3 688   62%

註:其中三所新設立的康復服務中心分別於2010-11年第三及第四季開展服務,現正分階段收納新個案。待中心全面運作後,入住率將會提升。
 
(二)截至2011年3月31日,各類殘疾人士院舍的輪候人數及平均輪候時間,載列於附件一。社會福利署(社署)並沒有統計最長輪候時間的數字。

(三)過去10年,各類殘疾人士院舍的津助宿位數目,及過去10年的宿位數目增幅,載列於附件二。

(四)及(五)社署於2010年10月邀請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參加「先導計劃」,「先導計劃」下,社署會分兩期購買約300個宿位。經完成審批後,目前已向兩間院舍購買60個宿位。視乎獲選的營辦者能否符合先導計劃的條件,我們估計可於2011-12年度購買100個宿位。

  「先導計劃」可增加資助宿位的供應,這將有助改善輪候情況。由於上述兩間院舍現正陸續收納新個案和處理院友的入住安排,加上輪候服務的人數會隨時間不斷改變,我們暫未能評估計劃對平均輪候時間的實際影響。

  若私營市場日後可提供更多具質素的宿位,我們會積極考慮增加買位的數目。社署會就「先導計劃」進行中期檢討,並在適當情況下修訂運作的細節(包括擬購買宿位數目及是否將計劃擴展至自負盈虧的院舍),亦會在「先導計劃」於2014年期滿前檢討先導計劃的長遠可行性。

(六)現時,大部份輪候資助殘疾人士院舍的人士及其家人/照顧者,都正接受社署提供或資助的不同形式的支援服務,以協助他們可繼續在社區生活,減輕他們的家人/照顧者的負擔和紓緩其壓力。

  社署已於2009年1月成立了十六間分佈全港以地區為本的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為殘疾人士及其家人和照顧者提供一站式的支援,以方便殘疾人士在區內同一中心取得所需的服務。服務亦為殘疾人士的照顧者提供支援和訓練,減輕照顧者的負擔,提升他們的照顧能力,讓他們的殘疾親友可以持續留在社區生活,與家人或朋友共聚。

  我們明白嚴重肢體殘障、嚴重智障人士及其家人/照顧者,在輪候資助住宿服務期間特別需要社區支援。因此,社署已於2011年3月起率先在觀塘區及屯門區,推行為期三年的先導計劃,為正在輪候資助住宿服務的嚴重肢體殘障及嚴重智障人士提供家居照顧服務,預計計劃全面開展後可為約540名嚴重殘疾人士服務。這項計劃將有助滿足嚴重殘疾人士的個人照顧、護理及訓練需要,同時減輕其家人/照顧者的壓力,改善他們的生活質素。

  除上述服務外,社署亦提供不同的社區支援服務,以增強殘疾人士獨立生活的能力,讓他們能繼續在家中生活,全面融入社群,並協助紓緩家人和照顧者的壓力。有關社區支援服務包括四肢癱瘓病人過渡期護理支援中心、專職家居訓練及支援服務、嚴重殘疾人士日間照顧服務、住宿暫顧服務等,為居住於社區的殘疾人士提供家居照顧、康復訓練等服務。

  沒有領取綜援的殘疾人士如有經濟困難,可向慈善基金申請即時或短期的經濟援助,以購買必須的康復及醫療器材,例如由仁濟醫院董事局管理的仁濟永強全癱病人基金;由醫院管理局管理的撒瑪利亞基金;社署管理的李寶椿慈善信託基金、鄧肇堅何添慈善基金、蒲魯賢慈善信託基金及群芳救援信託基金會。有需要的人士亦可聯絡醫務社工、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社工或非政府機構申請有關基金。社工會根據不同基金的申請條件及種類,評估申請人的情況,包括他們的經濟情況,提供適當的協助。另外,非綜援受助人如因經濟困難未能負擔公營醫療服務收費,亦可向各公立醫院和診所的醫務社會服務部、社署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或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申請減免繳費。



2011年7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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