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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應《給香港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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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立法會議員何秀蘭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在香港電台《給香港的信》節目中的評論,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在回應傳媒查詢時答覆如下:

  「政府已多次非常清晰的表述,在《基本法》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沒有公投制度。在去年一月,五名立法會議員請辭,藉以驅使在全港五個地方選區舉行補選,策動所謂『公投』。按照選舉法例的規定,補選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六日舉行,以填補五個出缺的議席。五名辭職的議員全部再度當選,但補選的投票率只得17%,創下最低紀錄。」

  「這創下最低紀錄的投票率反映市民並不接受議員任意請辭,策動所謂『公投』。市民大眾及一些政黨認為這場補選是不必要的,而耗用了的一億二千六百萬元公帑原本應可投放於其他更有用的用途。社會上有意見要求政府檢討現時須藉補選填補出缺議席的安排。此外,有意見認為應有機制可迅速填補立法會出缺的議席,以維持立法會的完整性和運作。」

  「基於上述背景,當局就此進行了檢討,並提出了建議的替補機制。在建議的機制下,選民在將來的立法會大選時就地方選區及新增的區議會功能界別所投的選票會有兩方面的效果:

  (一)第一方面,候選人名單所得的選票數目愈高,其候選人獲選為立法會議員的機會愈高。

  (二)再者,候選人名單所得的剩餘票數愈高,將來若在任期中出現空缺,該名單上的候選人按替補機制出任議員的機會便會愈大。因此,替補機制會按選民投下的選票運作,選民有最終的決定權。」

  「在海外也有其他採用比例代表選舉制度的地區,是按照於上一次大選所投下的選票填補在任期中出現議席空缺,而並非舉行補選。在香港實行這安排,可讓大小政黨均有機會按選民的整體意願填補議席。」

  「至於傳統功能界別,由於並非採用名單比例代表選舉制度,因此會繼續透過補選填補議席空缺。」

  「我們希望可以在七月中立法會休會前完成立法,從而可以讓有意參選今年十一月區議會選舉的候選人清楚知道,假如他們當選為區議會議員,若在明年參與立法會新增區議會功能界別選舉,有機會可以成為議員,也有機會可以成為替補候選人。政府認為盡早進行立法讓參選者能清楚知道規定是重要的。與此同時,我們認為應該有較多時間,最好有約一年的時間在立法後進行公眾宣傳和教育:在這新的安排下,他們的一票是有雙重效用的──既把候選人帶入立法會做議員,亦按替補機制選出一些替補的候選人。」



2011年6月26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8時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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