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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活動建議指引諮詢公眾意見(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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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選舉管理委員會發出:

  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今日(六月二十三日)公布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活動建議指引作公眾諮詢。

  選管會主席馮驊法官今日在記者會上說:「諮詢期於七月二十二日結束,歡迎市民在諮詢期內就建議指引發表意見。」

  他說:「建議指引是以現行的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活動指引為基礎,再作出適當修訂,主要反映較早前通過的《2011年行政長官選舉(修訂)條例》就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有關的法例修訂,及加入《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有關的附屬法例修訂建議。」

  「待相關法例的修訂建議獲立法會通過後,這些修訂會被載入正式的選舉活動指引內。部分修訂建議是根據市民和相關團體的建議而制定的。」

  選舉委員會委員數目由八百人增至一千二百人。建議指引已作出更新,並更新了一千二百名選舉委員會委員於現行四個界別的分配安排。

  建議指引亦說明在十一月區議會選舉新當選的區議員登記為區議會界別分組的投票人的安排,以及發表經修訂的港九各區議會界別分組及新界各區議會界別分組的正式投票人登記冊的安排。

  候選人使用免費郵遞服務投寄聯合宣傳信件的安排已載列於建議指引內。實施這項安排有待立法會通過相關的法例修訂建議。

  就區議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第十章關於獲發牌的電視台和電台製作與選舉有關節目的章節,馮驊法官表示,該建議指引的諮詢期已於昨日(六月二十二日)結束,選管會在諮詢期內收到相當多市民反對把上述指引延伸至網上電視台及電台的建議。

  馮驊法官說:「選管會提出這個建議的目的,是希望每位候選人在選舉中獲得公平和平等對待。」

  「由於互聯網日趨普及,並能接觸社會大眾,利用互聯網就候選人參選所播放的節目,在選舉中有一定影響力。選管會發出建議指引作公眾諮詢,是讓公眾有機會討論這些節目是否應同樣須要遵守指引。」

  他說:「我重申選管會絕對無意規管互聯網上的言論或廣播活動,亦絕無任何政治考慮。」

  「選管會經小心考慮收到的意見後,認為上述建議不宜推行。獲發牌的電視台和電台使用公共廣播頻譜播放節目,在社會上有很大的影響力。由於它們的廣播平台不是對外開放,所以須遵守有關指引。相反,互聯網是一個完全開放的平台,人人都可以在互聯網上播放節目,既沒有壟斷的情況,亦不存在使用公共廣播頻譜的問題。」

  馮驊法官指出,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進行任何與選舉有關的活動促使或阻礙候選人當選,就必須遵守有關選舉廣告及選舉開支的法例規定。

  為使各選舉指引保持一致,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的正式指引內關於競選廣播、傳媒報道及選舉論壇的章節會與區議會選舉正式指引相應的章節看齊。

  他說:「所有就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建議指引的書面意見必須於七月二十二日或之前送達選管會。逾期遞交的意見將不予考慮。」

  市民可以在諮詢期結束前把書面意見郵寄到灣仔港灣道25號海港中心10樓選管會秘書處,亦可透過傳真(2511 1682)或電郵(eacenq@reo.gov.hk)遞交。

  市民亦可以出席公眾諮詢大會發表意見。公眾諮詢大會於七月十五日下午三時在銅鑼灣福蔭道7號銅鑼灣社區中心3樓禮堂舉行。

  建議指引可以在選管會網頁(www.eac.gov.hk)下載,亦可於選舉事務處及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索取。

  如有查詢,可致電2891 1001。



2011年6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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